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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尽管有着不同的称呼,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正当行为”和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抗辩事由”在认定犯罪构成和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重大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正当行为和抗辩事由彼此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各自内在的涵义也不尽相同,我国刑法中的正当行为理论可以从中得到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52.
被胁迫作为阻却犯罪成立事由的法律性质在两大法系刑法理论中都有争议。在大陆法系国家,针对其与紧急避险之间存在等同或区分的关系,其法律性质可相应划分为三种类型:为排他型违法阻却事由、排他型责任阻却事由与违法与责任阻却二元化事由。在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被胁迫法律性质一方面传统上被认为属于可宽恕性抗辩事由,而另一方面新的见解既有将其视为正当化抗辩事由,亦有学者认为其属于独立抗辩事由以及特殊标准的可宽恕事由。通过比较分析两大法系关于被胁迫法律性质的上述争议,认为在两大法系中,作为排他性的理论具有绝对化和地方性的弊端,从而应当确立二元化的法律性质理论。 相似文献
53.
54.
对法官的投诉与惩戒制度,是指法官惩戒机构通过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对法官的投诉,依据法定事由和程序,对法官违法违纪及其他不适当行为.分别不同性质、情节,给予法官一定惩处的制度。关于不适当行为,美国律协的解释是:“看起来不适当是指法官的行为在一个正常人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印象:该法官公正执行法律的能力值得怀疑”。 相似文献
55.
胡忠惠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3):48-50
违法阻却和责任阻却抗辩事由的证明责任由控方还是被告方承担,可以从刑事推定的适用、犯罪构成理论、诉讼模式的差异以及价值权衡等诸多角度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考量,得出我国刑事抗辩事由的客观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的结论。 相似文献
56.
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作为一种行业豁免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赋予航运业中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为以反垄断豁免,它是一般反垄断豁免在国际航运业的体现。目前各航运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都在法律中确定了有关反垄断法在国际航运领域的适用例外。2006年9月欧盟竞争委员会颁布了旨在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第1419/2006号条例。从班轮市场集中度、市场运力、市场运价、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分析该条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指出该条例的生效仍将延续班轮航运业的垄断态势。 相似文献
57.
58.
新律师法的颁布施行,赋予了律师执业豁免权利,为我国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带来了契机。本文拟从我国新律师法颁布前后律师执业豁免权的享有状况进行分析,对律师职业豁免权作一些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9.
德国司法判例认为不容许的侦查陷阱构成对被唆使者的刑罚减轻事由,德国学界则主要存在着不容许的侦查陷阱导致证据使用禁止、形成程序障碍或者构成刑罚排除事由等见解之间的争议.本文在归纳总结了各方观点后指出,在德国法体系中,不容许的侦查陷阱之所以不被容许,根本原因在于其侵犯了<德国宪法>第1条第1款所规定的人性尊严和<德国宪法>第2条第1款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对各种见解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60.
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人权保护和政治改革,都将聚焦于新闻传媒的制度变革,新闻传媒的制度变革将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新闻侵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而新闻侵权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石和核心在于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公民人格权之间的保护问题。目前我国新闻侵权法律制度已基本确立,但是它与一般侵权法的差异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体现。因此,我国现行的新闻侵权法律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在前辈学者经过披荆斩棘、筚路蓝缕的经验总结基础上,采用演绎、归纳、比较、例证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新闻学与法学学科的交叉研究和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比较,对我国新闻侵权法律制度提出了四点完善建议。旨在通过本文的论述对今后我国新闻侵权方面的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制定能有所裨益,同时又能在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基础上提升新闻自由的活动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