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44篇 |
免费 | 9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世界政治 | 8篇 |
法律 | 246篇 |
中国共产党 | 24篇 |
中国政治 | 92篇 |
政治理论 | 11篇 |
综合类 | 7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5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26篇 |
2014年 | 40篇 |
2013年 | 27篇 |
2012年 | 40篇 |
2011年 | 44篇 |
2010年 | 36篇 |
2009年 | 39篇 |
2008年 | 48篇 |
2007年 | 32篇 |
2006年 | 16篇 |
2005年 | 22篇 |
2004年 | 20篇 |
2003年 | 13篇 |
2002年 | 6篇 |
2001年 | 4篇 |
2000年 | 4篇 |
1999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5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21.
本文介绍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模式,结合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模式现状,指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是商业保险,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须注意兼顾市场效益。平衡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医疗责任保险经营模式的关键。 相似文献
322.
张力毅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4):100-111
在以交强险为代表的政策性保险中,政策目的的贯彻对于司法裁判有着重要的影响。以现有《交强险条例》第1条的司法适用为例,裁判者主要援引《交强险条例》受害人保护的政策目的进行法律解释、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法律漏洞的确认和填补,以解决恶意肇事情形下保险人的责任承担以及分项限额规定是否有效等难题。从中可见法律目的条款是将政策性保险之政策目的融入司法裁判的重要通道,因而在裁判过程中,法官也必须要遵守传统法学方法论将法律目的条款纳入裁判的一般方法,切不可过分脱离实定法规则而径直向法律目的条款逃避。此外,政策目的的追求也不是无条件的,法官亦需尊重交强险责任保险的特性与商业保险的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323.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12)
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在中国董事责任保险这一险种最早始于2002年,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作为欧美公司中较为通用的风险分担手段,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一般理论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寻找出阻碍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发展的法律障碍,针对性的提出现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以期完善我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324.
325.
326.
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对条例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一简要解读。一、制定条例的背景近年来,医疗纠纷的案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词。在一些医疗纠纷案例中,个别当事人不理性的行为,激化了矛盾。 相似文献
327.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个体的生命健康,甚至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稳定,应从多重维度对其进行规制。从预防不安全食品致害角度考察,产品责任和强制责任保险是两种主要的规制径路,象征着市场自由选择与行政规制的博弈,二者应该相互协力,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只有二者结合才可能有效地引导潜在不安全食品生产供应者采取最为谨慎的行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有利于受害人得到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328.
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是一个新的险种,其属性为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董事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体现为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的承担因而将受财产上的损失,具有合法性、经济性的特征,其存在于赔偿责任发生时的被保险人——董事。 相似文献
329.
责任保险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和保障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体系的持续健全,人们对于责任保险的需求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的责任保险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330.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当结合食品科学的研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危险程度等因素,将转基因食品、儿童食品等纳入强制责任保险,不能笼统地将所有食品安全责任纳入强制责任保险。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二元结构。就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而言,强制投保的对象应仅限于生产者,在认定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时,应正确认定被保险人的“故意”。在食品安全责任自愿保险领域,针对投保率低的现状,应当在税收、食品营销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义务仅限于损害补偿部分,惩罚性赔偿金的目的在于惩罚生产者、销售者,因此不能通过责任保险来分散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