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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单民  刘方 《法学评论》2012,(2):141-147
本文从隔时犯的构成特征入手,围绕隔时犯跨新、旧刑法的法律适用,隔时犯跨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适用以及隔时犯跨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适用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主要目的在于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着重研究解决刑法适用中有关隔时犯的认定与处罚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32.
近年来,我国环境侵权问题频发,如渤海水污染、黄浦江死猪案、上海松江"牛奶河"等,其中还有一些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由此环境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针对环境问题从政策到法律都在逐步完善,但部分环境侵权事件中,受到侵害的对象数量众多,环境受损严重,仅凭一个或者几个侵权单位承担责任能力有限,且环境救济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部分受害者及受污染环境难以得到赔偿和修复。目前,我国环境侵权的救济制度仍有待改善。  相似文献   
33.
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民事责任能力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学术界也对有关自然人责任能力问题争论不休。本文从分析自然人责任能力的含义入手,通过对世界上三种立法例的比较分析,认为我国应采德国的立法例,即以识别能力为基础判断责任能力的有无。  相似文献   
34.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与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关于调整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争议焦点始终停留在问题表面,很难形成统一定论。设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本质上是一个立法问题,应当回归立法机理,从刑事政策、刑法解释学与立法技巧三个方面反思其调整的合理性。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有违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且不能实现刑法解释学的体系自洽。"一刀切"的立法形式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35.
正国家法律制度采取多种不同的措施来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制定行为规范、设置刑罚和保安与矫正处分。如果没有对各种措施的具体特性以及(预防什么样的危险)目的进行斟酌,而不加以区别地使用是十分危险的。根据法治国家原则(Rechtsstaatprinzip)中对于各项措施特性的要求,我们可以确定上述各种措施的适用范围。这篇文章中还包括一份欧洲人权法院2009年12月17日的判决。~([1])  相似文献   
36.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自创建以来一直是刑法学者们争论的焦点,其中一个重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根据。目前刑法学界的通说是可罚,然而对于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众说纷纭,争议颇多,哪种理论更具合理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37.
38.
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而不能为民事行为能力所包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应以基于意思能力而确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为一般标准,以财产状况作为确定欠缺行为能力人责任能力的例外标准。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有限制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平责任的适用与责任能力的确定无关;亲权人与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的顺序应有差别。  相似文献   
39.
李伟 《法制与社会》2012,(24):249-250
关于责任能力,刑法关心的是行为人于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怎么样,一个被评价为行为时陷于精神减弱状态的人,代表了在刑事程序鉴定的过程中,法官获得了一个心证,就是行为人于行为时因为一些生理或病理的原因,因而造成其意识或控制能力相较于常人显着减弱,至少法官无法排除有这样的可能.鉴于此,如同对心智丧失的人刑法的基本态度是教育胜于制裁,对精神耗弱的人规范也应当展现出类似的宽容,而赋予法官对行为人减轻刑度的裁量权限.  相似文献   
40.
尹潇 《法制与社会》2013,(32):29-30
目前在我国民法学界对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争议颇多,多不加区别,混为一谈,故实有厘清之必要。本文试分别从逻辑起点、作用领域和构成要件加以比较分析,认为二者是从不同方面分别体现了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不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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