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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我国《海商法》第19条虽然对已经进行登记的船舶担保物权间的顺序作出了规定,但《海商法》与《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却存在诸多冲突,《海商法》本身的规定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本文从民法基本理论出发,以《海商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为主要研究依据,紧扣海运融资业务中的实际,对比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船舶抵押权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研究成果,对船舶担保物权间的效力关系问题进行了整体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2.
周海挺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9(2):40-43
权利质权是以可让与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的质权。我国的权利质权在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上都不是很完善。本文就权利质权的立法价值、标的范围、与其他担保方式竞合的效力等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制度设计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3.
海上运输的重要法律文件即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一直是中国海商法界在理论方面颇有争论的问题。由于调整提单关系的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海牙一维斯比规则》、1978年《汉堡规则》及一些发达国家法律都认为提单上条款在善意的第三方提单持有人与提单签发人之间具有“合同条款的最佳证据,在被背书人手中则成为惟一的证据”,提单中的仲裁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国际航运界普遍对提单中的仲裁条款持肯定态度。中国海商法明确了提单约束的对象,包括托运人、收货人以及提单持有人。中国的新合同法生效后,根据“默示合同”的承认。 相似文献
124.
125.
权利质权制度的困惑与出路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传统民法将权利质权定位为与动产质权相并列的一类质权是引起该制度在当今司法实践中陷入种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我国制定民法典之际 ,应当将权利质权从传统民法理论的窠臼中解脱出来 ,将其与权利抵押权相并列 ,形成一种体系协调的权利担保制度 ,这是解决以上困难的上策。 相似文献
126.
张巧雯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3,15(2)
担保制度中 ,一般债权质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适用范围日益广泛。但由于我国《担保法》对一般债权质权规定的并不完备 ,因此 ,就其设定、效力、实行、消灭等予以分析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7.
曹晋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2):1-6
应该说,在海商法领域,提单的法律性质已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相关著作亦是汗牛充栋,不胜枚举。但时至今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就此仍未形成统一见解,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很大程度上承继了大陆法系立法体例和思维方式的国家,这一份有着深厚英美普通法渊源的文件更是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困惑。但是,正如著名海商法学者杨良宜教授所言,有关提单的法律与实务,是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最为重要的法律与实务①。因此,正确界定提单法律性质,虽有诸多困难,但却势在必行。惟就比较法理论而言,其定位基础当是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盖法律为一有机体,部分应与整体调和,始能实现其规范之功能。若个别法规定之基本概念,皆因循其所继受国家之法律理论,而不设法使之与整个体系相配合,融为一体,则法律秩序之崩溃,可计日而待②。对此,笔者深以为然,故欲不揣陋见,试就提单的法律性质作一浅论,以求教于诸方家。 相似文献
128.
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在立法上分类为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在此基础上,立法又分别规定各类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担保物权的设定、公示、效力、顺位、实现和消灭"等。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分类的结构模式易于导致立法者对全局性制度的疏忽或遗漏,在此基础上,对各类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分别规定又可诱发制度之间的重复、不协调甚而冲突或矛盾。实证考察可以发现,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制在以上两个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这些缺陷的现实存在佐证了以上学理认知。解决问题的近期措施是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以解司法亟需;远期目标则是制定一元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以替代现有的多元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以此,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制得以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9.
《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这两大最高院针对不同部门法发布的司法解释在针对票据质押问题的认定上,存在着矛盾。本文走出现有法律框架,详细分析了票据质押中各种规定的权利结果,并选取了最为适当的一种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