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61.
62.
63.
儿子跪地叩首:“爹爹,虎毒不食子,求你放儿一条生路吧!”父亲泪流满面:“娃儿,我若放了你,天理难容啊!”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广西北海市的一宗奇特的“绑架案”:年过半百的陈源新召集大儿子、女儿、女婿、儿媳等,开了一个秘密家庭会议,采取无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票赞成、1票弃权的结果作出一项决议:将自幼宠爱的小儿子陈东平从外地诱骗回家,五花大绑,送上断头台。陈氏家族为什么要策划实施这宗“绑架案”?他们是如何设下圈套的?是谁投了弃权票?在亲情与人性的搏斗中经历了怎样的艰难抉择? 2003年10月21日,记者对承办此案的北海市公馆边防派出所和当事人陈源新进行了独家采访—— 相似文献
64.
人类在从事生产劳动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过程中,也创造了多种多样的自娱自乐的游艺活动,尤其以民间智力、竞技游艺活动最为趣味横生、引人人胜。游艺活动一旦具有竞技性,便有输赢胜负之说,当以钱财作注论输赢时,游艺活动也就形成了赌博。可见,赌博是在游艺基础上产生的,二者密不可分。从法制意义上讲,游艺活动是正当的。 相似文献
65.
案情简介2007年2月,徐某、陈某、曹某经事前预谋,欲以诈赌的方式骗取胡某的钱财并明确了彼此分工。由曹某负责叫来吕某(另案处理)准备监控设备、特制扑克、振动器等诈赌工具,由徐某负责出面诱骗胡某前来参赌,由陈某、曹某具体实施诈赌。几天后,徐某诱骗胡某一起来到一酒店房间内赌 相似文献
66.
岳光辉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3):95-98
赌博作为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必须坚决予以查禁。在查禁赌博活动中,应当严格界定赌资的范围,认真区分赌博的罪与非罪及娱乐性赌博与营利性赌博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67.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3月通过沟通协商,在顾某、孙某、李某、杨某、武某经营的小店内分别放置可设置赔率的老虎机1台,并与各店主约定平分获利。期间,张某等人为吸引参与者,先将老虎机赔率提高,让 相似文献
68.
633.19亿元,这是怎样的一个概念?633.19万个1万元,1万元的633.19万倍!这633.19亿元是以上海无业人员寿某为首的特大赌博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内,通过境外网络赌场创下的赌博"业绩"。这个犯罪团伙犹如一条附着在互联网上的巨蛭(吸血蚂蟥),疯狂地吸取国人的血汗,然后通过网站赌博账号将国人的血汗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境外……2012年7月,当这个特大犯罪团伙还在加紧活动之际,高悬其顶 相似文献
69.
当前开设赌场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疑难有三:一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罪与非罪问题);二是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罪别及罪数问题);三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共同犯罪问题).本文拟对上述三疑难进行一个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