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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犯罪往往不是犯罪人单独造就的,而是犯罪人和被害人共同制造的社会事件,因而被害者往往对犯罪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1]特别是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有时被害人不仅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还可能是犯罪行为的引发者和推动者,对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42.
243.
244.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恶意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侵权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大、群众反应强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造成不利影响,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专业性给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识别和规制带来难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但该类型纠纷的构成要件、相关裁判标准尚... 相似文献
245.
对我国国家赔偿违法归责原则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海燕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3)
《国家赔偿法》将违法作为归责原则,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在着缺陷。以违法作为归责原则,侧重于对国家行为合法性的价值评判,限制了求偿申请人的赔偿请求,降低了国家赔偿的责任标准。违法是国家赔偿责任构成之单独要件,不是归责原则。在重构我国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时,应确立以过错原则为主,以无过错原则为辅的国家赔偿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下简称《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了第三人过错原因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以侵权行为形态为标准可以归入第三人侵权行为,故其应当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相匹配。在该条规定中,可解读为导致该损害发生的危险源可全部归责于第三人过错行为。尽管在表面上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是直接责任人,但实质上其与损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仅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即其与动物之间存在客体上的关联,因而基于无过错归责原则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并有权向过错第三人追偿。因此,在适用《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条时,要注意其与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五至一千二百四十九条之间的关联。 相似文献
247.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归责原则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过错原则说、无过错原则说、混合说三种主要学术观点,各学说在归责的部分方面有共同点,然在原则的普遍适用性上未能统一,一刀切的归责原则方法不能适应特殊的知识产权,本文以过错推定的思维方式思索侵害知识产权的归责,建立一个多元、开放、立足实践的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248.
《侵权责任法草案》应当重点研究的20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2008年9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侵权责任法草案研讨会",民法学界部分专家和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49.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不同于建筑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范围内的可能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250.
个人信息处理者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实质基础在于处理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而不仅仅是为了强化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过错推定责任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没有体系衔接冲突问题,但与人格权编所确立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并行体例存在张力关系。处理私密信息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适用有关隐私权规定。处理者的过错推定责任不是一种普遍性责任,其适用范围具有限定性,适用要件也有特殊性。此过错推定责任救济的是侵害人格权益的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其过错判断主要限于违反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及比例原则下的实质违法行为,其因果关系要件的特殊性则在于采取“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而非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