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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入刑,必将对一系列传统理论共识产生冲击。自洗钱行为入刑的实质根据在于其新的法益侵害,通过对“事后不可罚理论”的解析以及刑法理论自洽,自洗钱行为入刑有其合理性。基于准确打击洗钱犯罪、正确适用法律之思路,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适用需遵循以下司法路径: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当上游行为人仅有物理使用、转移的情况下不应认定洗钱犯罪;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之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是否侵害金融秩序法益;在与他人成立共犯的情况下,依照洗钱阶段作用的不同和主观犯意的不同区别认定为他洗钱正犯或自洗钱共犯。  相似文献   
152.
《刑修(十一)》运用三种修改方式对洗钱罪构成条件进行修改,包括重点增设自洗钱行为类型入罪、增设"资产"作为洗钱行为对象类型、优化洗钱罪主观要件立法表述,对若干立法表述进行了修改。要根据是否实施洗钱行为以及与《刑法》第312条、第349条的立法差异,以及共同犯罪与罪数原理,分别按照上游犯罪一罪处理、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与洗钱罪数罪并罚、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等四种情形处理上游行为人罪数问题。要根据立法是否有特别规定,分别按照共同犯罪与单独一罪处理等两种情形处理协助洗钱行为人的罪数问题。要按照法条竞合原理和立法具体规定,妥当处理刑法第191条与第312条、第349条的适用协调问题。对跨境转移资产宜作适当扩大解释,合理运用推定规则,完善刑诉法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实体法根据。  相似文献   
153.
非法经营罪"罪名取消论"误读了罪刑法定主义明确性与模糊性的关系,未注意到本罪兜底条款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治理经济犯罪的需要,以及非法经营罪设置本身所做的"去口袋化"的努力。条文修改论有合理性,但仅能望梅止渴,条文解释论较之更有实效。目前,兜底条款解释方法为同类解释。同类解释中的"同一类型说"适用范围狭隘,仅能保证对典型兜底条款的妥当解释。"实质相同说"仅关注具体条文的内部协调,缺乏明确认定犯罪本质的规则,暗含引导司法者作出类推裁判的风险。因此,不能期望仅利用同类解释规则便能实现对非法经营罪的合理解释。应根据解释学原理明确"文义—体系—目的"递进式解释方法体系的实践意义,文义解释中明确"经营行为""市场秩序"的内涵,体系解释中处理好刑法条文内外部协调关系,目的解释中以规范保护目的为标准检校结论。以上各个解释环节都可以独立起到排除犯罪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4.
<正>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犯罪与以往传统的犯罪手段截然不同,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被发现,给侦查机关和办案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三大类,犯罪的表现形式呈现智能化、  相似文献   
15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真诚悔罪情节有其特定的内涵、特征以及理论来源。本罪中真诚悔罪情节的适用之所以会发生异化,它主要是由认定真诚悔罪的主体多元化、启动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差别化、认定真诚悔罪的标准表面化、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简单化等所导致的。有鉴于此,应通过认定真诚悔罪的主体单一化、启动真诚悔罪的程序全面化、认定真诚悔罪的标准本质化、认定真诚悔罪的程序集成化等,最终实现其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156.
我国犯罪率整体呈上升势头,而缓刑、无罪率增长缓慢,造成入罪与出罪不相称的情况,这表明在刑事立法扩大的背景下,司法工作没有很好地执行“严而不厉”的谦抑性方针。实务中有过度依赖“但书”而忽视法定出罪事由与超法规的出罪事由的现象。对于轻微犯罪,要重视程序的制裁性。对于实质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要坚决适用不起诉制度。要谨慎认定累计犯,尤其是环境犯,因为根据边际效用曲线,对环境污染主体的要求并不能过于苛刻。司法谦抑本质上是要遵守调和的基本立场,即以司法为调和的工具,充分发挥司法定量的影响力,减少刑法扩大化带来的危险。  相似文献   
157.
我国污染环境案件司法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仍存在行政违法与环境犯罪界限模糊、案件移送程序不畅、证据转化规则模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乏力、案件信息无法有效共享等问题。应通过明确污染环境罪在刑法层面上的保护客体、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健全证据转化规则、强化检察监督效果、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等方式探寻污染环境案件行刑衔接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58.
在损失范围的划定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大损失”应同时具备经济性与必然性。在损失数额的计算上,将行为人获利数额推定为实际损失的传统观点存在误区,只有客观可归咎于行为人的法益侵害结果才能计入损失数额。计算损失数额时应在区分不正当获取行为与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行为、权利人营收是否显著减损,以及行为人获利是否超过权利人正常营收的基础上逐步进行,以此贴合权利人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159.
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治理近年倍受关注,当前环境犯罪追诉仍举步维艰,原因在于:立法不足,导致刑事司法力度受限;侦查取证和鉴定困难,导致有罪难究;"两法"衔接机制不畅,导致以罚代刑;打击环境犯罪专业力量不足,影响工作效率等。从运筹学角度,未来的环境犯罪治理方向是:以预防和控制为先,防止形成严重后果;完善刑事立法,为打准打实提供有力司法依据;破解侦查取证难,树立打早打小预防性司法观;加强"两法"衔接,打击犯罪与恢复性司法并举;重视专业力量,提升现有环境司法力量专业性。  相似文献   
160.
持有行为入罪的正当性原理是行为对法益的抽象性危险。《刑法修正案(九)》设立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不满足持有型犯罪的基本特征:"持有行为与实害结果的密接性",存在对法益保护原则稀释。究其原因,在于宏大反恐背景下对于安全价值的过度倾斜。罪状中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含义不明确以及本罪的"恐怖主义活动"属性,导致了实然上规制范围的非理性扩张和制裁程度的加重。基于法教义学的叙事逻辑,在我国现实的刑事立法下,理应对本罪的处罚边界进行规范性限缩,具体路径包括: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解释、"正当目的"的出罪机制以及"最后适用性"的潜在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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