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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谢晓尧 《现代法学》2003,25(2):164-169
欺诈在合同法中是一种意思瑕疵 ,在信息社会里 ,欺诈作为误导公众的行为 ,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简单地视为合同法的特别法 ,欺诈的研究不应拘泥于意思表示的狭隘范围 ,反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来考察。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 ,欺诈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一种行为只要在客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效果 ,就足以构成欺诈。欺诈的救济措施 ,在主体设计、补救措施和赔偿责任上均有区别于传统合同欺诈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22.
论拟制的自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辩论主义的重要体现,拟制的自认在各国民事诉讼法中一般均有明确规定。关于当事人的“不知”或“不记得”之陈述应否作为拟制的自认,德国规定了较严格的许可要件,日本不将其看作自认,我国台湾地区则赋予法院裁量权。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拟制的自认虽已有规定,但在下列方面仍亟待完善:对不争执与不知或不记得之陈述应当予以区别;拟制的自认之最终认定时间应为言词辩论终结之前;开庭审理时不争执的事实并不当然视为自认;开庭审理期日当事人缺席时亦可适用拟制的自认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23.
24.
“个性”其实并不是施政的要件.它的价值.远远比不上科学精神、民主作风.而后者.不应该是官员的“个性”,而应该是官员的“共性”。许多中国官员长期以来所缺乏的,也并不是“个性”,而是科学精神,民主作风。  相似文献   
25.
认定医疗事故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医疗行为。其次必须在合法的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应当主要结合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把违反常规性、常识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常发性的过失行为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再次,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当根据《刑法》所规定的重伤标准去判断。最后,严重不负责任是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主要原因力。  相似文献   
26.
持有犯论要     
持有犯是个性明显且争议较大的犯罪形态。持有不是自然位置 ,而是能够征表人生活态度的行为 ,满足于具有物品存在的意识和物品事实或法律上的支配。共同持有人的判定需考虑作为义务的施加与法秩序是否契合 ,人数过多时应引入“保证人地位”予以限制。内容物的持有贯彻推定 ,即持有包装物就持有内容物 ;遗忘不影响持有的成立。考虑到犯罪构成的体系性 ,我国持有犯的主观要件不能表述为严格责任 ,推定罪过或然说较为恰当。  相似文献   
27.
举证责任倒置与医疗事故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是我国法律认定、处理特殊侵权民事行为的重要原则。但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认定医疗事故各环节中的一部分。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完整地把握其全部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8.
李晓明  陆岸 《法律科学》2005,23(6):37-46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争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属于两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下,社会危害性更应当回归于犯罪学之中,而在刑法学中用法益侵害和严重的法益侵害取而代之,并且它们只有被明确规定在刑法中才能叫刑法法益侵害。这样规定,不仅剔除了“社会危害性”这一宏观、模糊的、甚至易受主观价值取向改变的犯罪定义标准,而且有利于刑事司法操作。  相似文献   
29.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条件包括事实要件和价值要件。前者由客观要素和心理要素构成,即行为客观情状的非常性和行为动机形成的受涉性。后者是指行为在刑法上的可宽宥性。必须同时具备事实要件和价值要件,才能成立期待可能性。在我国,期待可能性理论目前主要还停留在学理研究阶段,在司法实践中引入期待可能性进行分析,既有利于实现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内在价值,也有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30.
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就可以从行政处罚的目的、构成要件、利益衡量的方法、法律类推的方法和法律原则的具体适用等方面进行。利用多种方法可以保证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和结果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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