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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于国华,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5月19日,于国华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2002年1月-2007年10月,于国华收受他人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745.2万元。案发后,查明于国华有折合人民币107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外,于国华从2001年起至案发非法持有枪支3支。  相似文献   
62.
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的适用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处罚较轻的财产刑代替适用较重的自由刑,能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他们,也符合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从宽责任原则.然而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财产刑与未成年人普遍没有经济来源的现实状况相悖,适用财产刑往往不能实现其特有的功能,故应取消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吸收财产刑的立法规定,采用单处罚金,建立罚金刑缓刑制度等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罚金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63.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原局长包坚军,2007年12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包坚军曾利用担任鄞州区文化体育局局长兼区文化艺术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万元。  相似文献   
64.
何闽旭1955年生,1991年开始从政,曾在浙江任职。1998年调任安徽省池州地(市)委书记,2005年6月起,任安徽省副省长。  相似文献   
65.
在财产权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已不限于传统理论所说的所有权。实践中发生的盗窃欠条借据、违禁品、质押物、留置物、证件、共有财产、私人重要文件等案件,在法律定性方面颇为复杂,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或按治安案件处理,或按盗窃犯罪案件处理。  相似文献   
66.
限制没收财产刑的理由多种多样,本文主要从刑罚自身价值的角度,从刑罚理性、刑罚目的以及刑罚效益实现的角度加以论证。  相似文献   
67.
海剑 《检察风云》2010,(12):18-19
2010年2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原高管苑东和他的昔日同窗高建无期徒刑,剥夺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法院的认定,从2003年3月到2007年10月,苑东利用其职务之便,伙同其昔日同窗高建,内外勾结,以高个人所属公司为依托,以虚假走账走票为形式,将本该属于北京公司的钢轨业务利润千万余元截留并据为己有。  相似文献   
68.
宁剑 《检察风云》2010,(14):21-23
易善玲从一名公社广播员转变角色,一步步升任至分管城建的副县长,这对于一个没有背景的农村女人来说,足以出人头地。然而30年后,她却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县总工会主席的任上涉贪落马,由于夫妇俩人狼狈为奸,合力贪腐,双双受到追究。2010年6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该女贪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夫有期徒刑4年。二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币192.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69.
2005年3月14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周克受贿案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克被控利用职权,为亲戚朋友谋利,涉嫌从中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8.27万余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周克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 万元。  相似文献   
70.
陈同海受贿案一审宣判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原总经理、原董事长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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