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61篇 |
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1篇 |
法律 | 110篇 |
中国共产党 | 5篇 |
中国政治 | 18篇 |
政治理论 | 3篇 |
综合类 | 2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5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1篇 |
2016年 | 6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8篇 |
2013年 | 7篇 |
2012年 | 6篇 |
2011年 | 8篇 |
2010年 | 12篇 |
2009年 | 15篇 |
2008年 | 20篇 |
2007年 | 23篇 |
2006年 | 11篇 |
2005年 | 12篇 |
2004年 | 6篇 |
2003年 | 2篇 |
2002年 | 6篇 |
2001年 | 2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6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01.
商法形式理性的特征是商法的确定性、可预测与可计量。商法的形式理性体现为规则化与内在体系化。商法典并非商法形式理性的必然结果,大陆法系商法的形式理性与英美法系相同。"商事通则"并不是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超越,而是实质上的民商分立,其体系与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典并无二致。我们应该反对商法的形式主义,坚持实质主义的民商分立,冷静对待"商事通则"立法,完善商法各单行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02.
范笑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
集国际商事合同立法大成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系统地规定了不可抗力制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通则中的不可抗力制度与同样作为合同法“有约必守”例外的艰难情势制度具有相同点,会发生竞合,应当厘清二者的不同,以指导司法实践.另外,通则的不可抗力制度与CISG中的规定相比更具明确性与合理性,显示出通则的先进性.鉴于通则的示范功能和先进性,我国在《合同法》的修订中可以借鉴其不可抗力制度的规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提供的适用通则不可抗力制度的仲裁与司法判例对上述研究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03.
104.
本文旨在对我国学术界对商事通则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分析,认为商事通则的制定,将大大加快我国商法学的发展,在制度上将从民法典中抽离属于商法的一般规定,有利于民法典形成高度发达的体系,同时填补与民法典体系不能很好融合的规定,为各个商事单行法提供统一的,基础的制度支持,并从形式上实现对商法王国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5.
一、制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必要性及起草过程2005年10月起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司法鉴定业务活动应当遵循的制度和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部2001年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实施以来,在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活动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决定》出台后,存在与《决定》不一致或不相适应的问 相似文献
106.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以及商法典的制定模式是我国民商法学界争议的一大热点。本文首先从商法的历史和内涵入手,分析了构建《商法通则》的理论基础,并通过分析比较提出了构建一个以通则为首,以其它商事部门法为支撑的体系,最后探讨了构建商法通则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107.
108.
《法学评论》2008,(2)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须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可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8):30-32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0.
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发布了重新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这是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后,司法部出台的又一个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相配套的重要规章,是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重新制定的《通则》与2001年制定的原《通则》相比,不仅立法依据、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不同,而且在内容上作了较大调整和完善。一方面保留了原《通则》中行之有效的规定,另一方面,又吸收了多年来司法鉴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