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42篇
  免费   2篇
工人农民   32篇
世界政治   24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99篇
中国共产党   41篇
中国政治   115篇
政治理论   14篇
综合类   18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3篇
  2020年   8篇
  2019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25篇
  2013年   17篇
  2012年   20篇
  2011年   20篇
  2010年   21篇
  2009年   30篇
  2008年   25篇
  2007年   29篇
  2006年   43篇
  2005年   37篇
  2004年   27篇
  2003年   6篇
  2002年   6篇
  2001年   9篇
  2000年   7篇
排序方式: 共有3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71.
中国1999 年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统一 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相关规定, 但在逾期承诺问题的处理上, 中国合同法跟公约和通则并 不一致, 而这种不一致恰恰形成了缺陷, 或者说, 在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上, 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 不够严谨、周密的。  相似文献   
172.
173.
工程款拖欠是建筑业的顽症,它像癌症一样折磨着广大建设施工企业。对一些施工单位来说,无工程则无效益,谓之“等死”,有工程则要垫款,承受拖欠工程款之苦,谓之“找死”,真不知有多少施工企业因此而倒闭。为讨回工程款,有不少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有关人员行贿,因此这又是建筑业腐败  相似文献   
174.
《法治与社会》2005,(3):4-5
一方面政府三令在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民工讨要工钱爬楼堵门的新闻不断。而同时,被认为廉价劳动力接近于“无限供给”的中国,却令人意外地出现了大范围的工人短缺。这场短缺事先没有预兆,来得如此突兀,几乎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缺工”与“欠薪”成为民工经济的一个灰色词语。它让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敏锐的感受市场变得如此紧迫,它让忍辱负重的农民工们的权益得以凸显,它也让我们重新思考中国“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的真正含义。缺工明确发出12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出现问题的信号,也要求各方作出应变,学者指出,民工荒和欠薪问题将对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甚至中国的经济运行模式产生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5.
从农民工工资问题看利益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几百万名劳动者遭遇工资拖欠问题,拖欠总额上千亿元,尤其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突出。2004年,国务院部署有关部委联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共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31亿元。但尽管如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这说明,诸如拖欠工资之类的问题,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设立某些绿色通道是不可能得到最终解决的。  相似文献   
176.
我原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因单位效益不好,拖欠了我们3个月工资未发。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单位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付工资并要求我先赔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请问企业这种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77.
魏明 《法人》2008,(7):54-57
房价回落后,逾期还款、断供的现象接连出现,预计这种现象第三季度会更严重,此外,房地产企业正出现大规模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现象,下一步将可能威胁到银行  相似文献   
178.
董雪琦 《学理论》2008,(4):66-67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外加企业经营行为的制度性缺陷、法制观念淡薄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现象较为普遍。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作特点及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与相应工程款的结算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需预先投入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完成特定的工程量,并在工程结算清单得到发包方认可后才可能得到工程款。对于施工单位而言,  相似文献   
179.
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是诉讼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防止庭审中出现恶意的证据突袭。司法实务中,对于"新证据"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应由法官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形,依靠自由心证作出合理的审查和判断。  相似文献   
180.
鄂政发[2D08]4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清理和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意见,现就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等问题通知如下:一、保留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97个)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