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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父母出卖亲生子女的犯罪行为,客观上同时存在收取一定数额金钱和拒绝抚养的双重行为,但在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上,关键要通过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判断其犯罪的主要目的在于出卖还是拒绝承担抚养义务,而非是否存在营利目的或者非法获利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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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传统型的犯罪,随着社会观念与人际关系的变迁,如果将遗弃罪的行为对象仅限定在家庭成员之间,并不利于对公民人身法益的保护.遗弃罪在刑法体系中位置的变化为重新建构遗弃罪的内涵提供了契机.正确理解刑法上的"扶养义务"是合理确定遗弃罪行为对象外延的关键."紧密生活共同体"是认定遗弃罪中"扶养义务"的现实基础."扶养义务"的来源受事实上扶养关系的制约.义务的扶养性、义务程度的紧迫性是遗弃罪与以遗弃方式实施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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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作为纯正的不作为犯,随着现代亲属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变迁,遗弃罪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变化,由于我国刑法属于成文法,从立法技术和立法语言的角度考虑,遗弃罪的内涵和外延也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应当对遗弃罪的行为对象进行修正显得非常必要。同时,遗弃罪在刑法体系中位置的变化为重新建构遗弃罪的内涵和外延提供了契机。在此基础上,遗弃罪的客观要件也有必要再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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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父母弃婴的情况近些年来在我国屡有发生,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未来将更多,对于弃婴,安全岛对此有着特殊的保护作用,其可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做出杀婴等非理性行为。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按现行法律仍应对其遗弃行为进行制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在此问题上法律应该考虑其特殊性,给予宽容,认定其遗弃婴儿至婴儿安全岛的行为不违法,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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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具医师及丈夫双重身份的当事人,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其妻病痛发展直至死亡,学理上对该种案件存在无罪论及有罪论两种观点,其中有罪论又包含"故意杀人罪说"及"遗弃罪说"。"故意杀人罪说"对于当事人作为义务来源无论是从夫妻关系亦或是医患关系角度出发,都无法做出合理解释,"遗弃罪说"则有违我国遗弃罪犯罪构成标准。因此,当事人的行为可受到道德责难,但本着罪刑法定的原则,其行为不应纳入刑法规制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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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50-52
遗弃罪是传统型的犯罪,随着社会观念与人际关系的变迁,遗弃罪的客体也发生了变化。新刑法将遗弃罪从旧刑法中的妨害婚姻、家庭罪调整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这一调整使遗弃罪的客体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从妨害家庭的犯罪变为对公民生命、健康的犯罪。国外关于遗弃罪的相关规定比较具体,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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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出台的《意见》,对出卖亲生子女者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私自送养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的按遗弃罪处理,民间送养危害不大的给予行政处罚。区分被卖者年龄分别按拐卖妇女、儿童罪和遗弃罪比较适当,治安处罚可能为人口贩卖创造法律规避的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