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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刊2001年第2期发表焦卫、杨宁同志《一起特殊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一文。文中介绍的基本案情如下:甲生前无子女,1995年1月14日,甲与其侄乙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协议规定,自即日起乙对甲尽抚养义务,包括承担甲的全部生活费、医疗费和丧葬费;甲去世后,其位于某市济宁路的私房一间归乙所有。该遗赠抚养协议经公证。1995年1月26日,甲去世。甲的骨灰被寄存在某市殡仪馆,寄存证载明“寄存人”是乙,寄存期三年。1998年1月23日乙办理续存一年的手续。1998年1月24日丙受甲之妹委托,到殡仪馆将甲的骨灰取出并安葬在该市郊区北山上(文…  相似文献   
2.
A于1991年经XX公证处办理了一项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将其名下拥有全部产权的一处房产(注:已经核实上述房产属于A的个人财产,与配偶及其他人无关)遗留给其子女B、C各一半,由B、C照顾和赡养A(注:A除了B、C外还有两个子女D、E)。后A于1994年死亡.B于2005年死亡(注:B生前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B的另一个父母和配偶均先于B死亡.B有三个子女F、G、H。现C、F、G、H向上述XX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相似文献   
3.
生活在河北省某县小镇上的周老太今年已经65岁了。她早年丧夫后,独自一人抚养独生子于达,并供他上了大学。儿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城里工作。周老太长年在家务农,多年的劳碌奔波使她积劳成疾,渐渐地失去了劳动能力,一个人生活变得十分困难,不得已只好进城投靠已成家的儿子于达。  相似文献   
4.
岳明 《学理论》2013,(20):135-136
"泸州遗赠案"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该案不仅涉及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相互忠诚原则、夫妻财产制度问题以及继承法中关于遗嘱成立、遗赠行为成立要件的相关问题,而且还涉及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相冲突以及道德评价、群众意见对司法裁判的影响等问题。法官、公民都应当树立非道德的民事权益也应得到法律原则的尊重和保护的观念。  相似文献   
5.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则。据《民法典》第1120、1126条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法律规定或遗产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据《民法典》第1122条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是合同,应当有条件地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其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案号一审:(2010)虹民一(民)初字第3745号二审:(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98号  相似文献   
7.
为圆自己的安居梦.外孙与外婆约定:外婆将自己的田地、房产等赠与外孙.而外孙的代价是赡养外婆至“百年”。为此,双方还签订了遗赠赡养协议。楼房建好了,赡养外婆的协议也已经如约履行了4年.可就在这时.外孙的父母也因为年老体迈.进入了被赡养人的行列。在不堪重负之下,外孙以自己承担了“双重”赡养义务为由而拒绝再继续赡养外婆。日前,发生湖南省益阳市的这起特殊的赡养案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  相似文献   
8.
青木 《四川审判》2002,(2):46-47,58
我们认为,本案中的遗嘱,虽然完全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但是,遗嘱的内容存在如下的瑕疵:  相似文献   
9.
基于继承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遗产由被继承人移转至共同继承人共有的第一阶段,遗产由共同继承人共有至各共同继承人单独所有的第二阶段。前者与各国所采取的继承样态有关,而后者则与遗产分割的效力模式息息相关。遗赠能否与继承同样看待从而使遗赠之标的物于遗赠开始时即当然移转于受遗赠人,与各国所采取的遗赠制度之立法模式及物权变动模式息息相关。在我国现行立法采"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及"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之框架下,遗赠仅具有债权效力而不具有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之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0.
一起简单的房屋继承、遗赠纠纷,由于公证机构的疏忽和法院适用法律的不当,导致原本简单的事实变得扑朔迷离,案件历经10年、9次判决、检察机关抗诉,从黑发告到白发才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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