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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量刑建议形成、提出和变更是量刑建议实施程序中的三个关键阶段。量刑建议要阐明所建议刑罚的依据和理由。量刑建议的提出时机,应该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标准。量刑建议应赋予出庭检察官一定的变更量刑的权力。 相似文献
32.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从开始试点至今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了。全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开展了量刑建议工作,并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作为一个比较新的制度,量刑建议工作一直在质疑与反对、捍卫与坚持中曲折发展。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些问题和挑战摆在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面前,那么在新刑诉法实施的背景下如何完善这项工作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3.
李乾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6):59-66
1997年《刑法》以数额为中心的定罪量刑标准缺乏社会适应性;各法定刑量刑幅度交叉现象严重;贪贿犯罪刑罚减免规定存在"宽严皆失"的弊端;生刑与死刑差距过大,资格剥夺措施一直缺位。《刑法修正案(九)》虽针对诸多问题作出了调整,但贪污与受贿的关系、终身监禁的落地实施等问题仍有待研究。为此,应降低贪贿入罪标准,扩大地方自由权,以无期徒刑重构终身监禁制度,厘清贪污受贿关系并严密刑罚裁量情节,废除贪贿犯罪刑罚减免制度。 相似文献
34.
针对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类犯罪,我们不仅要分析出它们的社会危害性本质,更需要以司法的角度对每一类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分解、细化,最终得出科学的职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本文通过对全国及河北省近三年来职务犯罪情况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到河北省司法审判实务中职务犯罪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在分析这些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找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今后制定河北省职务犯罪量刑标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5.
量刑建议作为检察机关从事刑事诉讼活动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司法实践。为能充分发挥量刑建议对法院判决进行监督的法律效果,文章以《刑事诉讼法》修订为契机,分析量刑建议权行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新要求,并力求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36.
当前,腐败已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从刑法角度讲,职务犯罪行为的泛滥,是社会惩罚失当所付出的一种代价.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党中央反腐运动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浮出水面,而人们所密切关注的审判结果却呈现出刑罚判决轻刑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适用缓刑、跨格减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比例升高,自首、立功情节个案认定不一,适用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过大,定罪量刑标准失之于宽.本文在阐明成因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改善司法实践,合理适用宽严相济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37.
《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由“数额”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不能有效解决贪污、受贿罪量刑存在的问题。量刑的一元绝对标准、多元可选择标准和多元并合标准均存在问题。坚持定量与自由裁量并行的双轨制量刑模式,能充分体现量刑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刚性与弹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与量刑公正。运用双轨制量刑时应做到:正确认识情节标准在量刑中的地位;全面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准确理解不同情节的适用范畴;合理把握不同数额与情节对量刑的加功作用。 相似文献
38.
39.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3):96-101
共犯的量刑平衡并不意味着可以依据和解共犯的部分和解行为对普通共犯进行从宽处罚,且将造成部分被告人"搭便车"的现象。限制从宽处罚的幅度便是一种相对务实的做法,但仍然面临认定上的障碍与适用上的混乱。从宽处理作为刑事和解的主要方式,已随恢复正义而被纳入刑事责任体系之中。量刑平衡是指兼以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为根据的量刑平衡,是多重目标价值的体现,其与对部分和解共犯的从宽处理并不存在根本上的冲突。 相似文献
4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78-82
前科作为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普遍作为加重情节适用。但是,由于理论上对前科的概念没有准确的定义,实践中对前科的范围也把握得不明确,因而前科作为加重量刑情节的适用还存在不妥之处。应当在量刑中贯彻责任主义,在责任刑之下发挥预防刑的调节作用,前科加重的"射程"应当限定在责任主义范围之内,并且未成年人的前科不应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