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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河砂属于矿产资源,对严重的非法采砂行为予以刑事打击具有充分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依据。定罪时必须严格依照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时需分清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在收集证据时要格外慎重,实体和程序都要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目前长江河砂主管部门不能出具鉴定意见,但可以对专门性问题向司法机关提供检验报告。  相似文献   
172.
"亲亲相隐"原则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一直存在的规定,在现代社会却销声匿迹。虽然多年来很多专家、学者提议有选择性地恢复这一原则,但法律规定方面却一直处于"安静"状态。本文首先对我国古代社会的"亲亲相隐"做了简单地介绍,然后结合我国的量刑程序改革提出一种部分恢复亲亲相隐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3.
刑事错案范围的界定必须考虑到对被判刑人的权利保障,因此无罪错判有罪和轻罪错判重罪的案件才属于应当纠正的错案。错案的发生与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密切相关,导致刑讯逼供的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形成的口供中心主义的证明机制。对待口供证据应持理性态度,不应抛弃口供证据,但应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限制口供的运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口供任意性规则、口供排除规则以及口供补强规则,可以规范口供证据的使用。  相似文献   
174.
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会对法官的判决产生影响,这不仅因为认罪态度是酌定量刑情节,而且与法官的个人因素也有着密切的关联。认罪态度对法官判决影响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一种感性的刺激,比如通过影响法官的情绪从而对法官的判决产生影响。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义务本位主义的诉讼模式,再加上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制度设置,关于被告人认罪态度的法律规定实质上会对被告人的权利产生负面影响。为限制法官在认罪态度认定方面的自由裁量权,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应建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进行量刑辩护,把构成认罪态度的各个要素进行量化。  相似文献   
175.
禁止双重评价原则意味着量刑所依据的事实,必须是选择法定刑所依据案件事实之外的量刑情节。由此原则出发,量刑评价案件事实的势力范围须重新划定,对于那些属于犯罪成立判断的事实或属于衍生犯罪构成的事实,在宣告刑的裁量中,不得再作为影响宣告刑选择的量刑情节适用。当然,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应否重复评价需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7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以诉讼效益和诉讼公正为价值基础的集合性制度,以效益和公正二元价值体系为研究进路,该制度可以适用于侦查阶段;在其适用过程中,应赋予检察机关程序终结权、保障被害人的程序权利并合理限制被告人的上诉权;其所适用的案件犯罪证明标准不应降低。在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着力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全程分流机制、被告人自愿认罪保障机制和规范化量刑机制。  相似文献   
177.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程序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化特性,决定了量刑改革不可能仅仅依靠程序上的分离,而是需要从整体上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调整。在现有体制内进行修正,或将定罪量刑分而治之,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案。方案的取舍则需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  相似文献   
178.
郑飞 《理论月刊》2014,(1):105-109
从道德上批判社会公德沦陷固然必要,但只有更加注重法律的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社会公德进一步恶化。在美国,不得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规则通过切断从行善行为到过错责任的自然推理链条,激励着人们积极从事对社会有益之行为。而在中国,此类规则不仅拥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类似的立法规定,更重要的是它们符合构建和谐社会、重塑社会公德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然而仅仅移植此类规则显然不够,因为导致社会公德沦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种综合性的鸡尾酒疗法。  相似文献   
179.
《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对打击犯罪分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一罪名量刑上的畸轻.贪官们的大量非法所得仅仅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了之.不免让人们心里疑惑:既然审了.判了。为什么还会有“不明”?  相似文献   
180.
近年来,受贿犯罪呈高发趋势,但与现实反腐败形势不协调的是,我国现行刑法中对受贿罪竟然没有一个单独的量刑标准,而是依附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然而贪污与受贿虽然同为腐败行为,但毕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犯罪,故而现行刑法将受贿罪的量刑比照贪污罪处理很不科学且受贿罪的刑罚种类设置也不尽合理。通过对美国、德国、瑞士、越南等国法律有关受贿罪量刑立法的具体规定、立法精神、原则的比较研究以及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提出对我国受贿罪量刑立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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