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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并不意味着禁止将同一事实在定罪量刑中多次使用,但禁止对同一犯罪事实做同一层次、同一角度、同一侧面的重复评价。因此,根据盗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江苏省,对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次盗窃,且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对之前的盗窃前科仅应作为入罪门槛进行评价,不能既作为入罪门槛又评价为累犯。  相似文献   
102.
案件证据在捕后发生变化,系统内部特殊规定,检察机关的原因都会导致刑事案件捕后轻判。改变捕后轻判率高的问题,是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和理论知识对捕后轻判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03.
本文拟通过对广州中院前后两份判决书的分析,对许霆案所涉及的定罪理由、量刑情节、量刑程序等问题,进行反思性的讨论。通过对法院在许霆案中的裁判推理方式进行“条分缕析”式的讨论,本文不仅关注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诸多方面,而且还要以许霆案为范倒.对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深层原因进行一定的反思。  相似文献   
104.
鼓励疑犯归案的司法目标必须与威慑犯罪、打击潜逃行为相平衡.通过潜逃行为获得量刑优待,是疑犯潜逃的重要诱因之一.不仅如此,司法人员对潜逃疑犯从宽处罚有着内在的动力机制.将疑犯潜逃时间作为法定加重量刑情节,对威慑疑犯潜逃行为和防范司法机关量刑裁量权滥用具有重要的制度性意义.  相似文献   
105.
【裁判要旨】被告人基于变态心理,多次用锐器刺击女性胸部,并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官可以而且应该根据掌握的精神疾病方面的常识,就被告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作出基本的审查判断,从而决定是否接受对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对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可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106.
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翔实地反映出一定阶段人们对立法成果的实践情况。刑事诉讼中审判方式变革的直接产物就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当下量刑规范化的提倡,推进了量刑程序的改革。量刑情节作为萦绕量刑始终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不容小觑。从20世纪90年代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到如今的量刑规范化的提倡,都是一种司法实践对立法规定的回应,立法及时又将产生良性的互动。这种互敬的对话模式是立法层面的反思,更是司法角度的自省。针对目前集中反映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酌定量刑情节问题,在有限思索的方寸间试以论述。  相似文献   
107.
当前,量刑监督的不力,有观念、立法、司法等多重原因,但根本原因在于监督权内在的贫困性。古今中外,从未有监督权可以真正有效地控制执行权,监督权的非生产性、事后性和对社会条件的高度依赖性决定了其地位的弱势。鉴于此,我们对量刑监督的现状应保持理性认识:量刑监督现状的改善,有利于量刑公正的实现,但无法根本解决量刑问题。认识这一点,相信对我们科学地看待、理解量刑监督制度革新问题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108.
喻福东 《行政与法》2012,(2):112-116
传统刑法和司法实践将"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和司法人员的认识差异,造成了量刑时空上的不平衡。本文认为,随着"自首"、"立功"和"坦白"的逐步法定化,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已经具备。它不仅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依赖于刑罚改造理论和人身危险性理论的理论支撑,还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为法律基础及外国立法提供的参考和借鉴。因此,应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和从宽处罚的具体标准,实现"认罪态度"在量刑情节中法律地位的转变及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相似文献   
109.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的公诉权能之一,新刑诉法第193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和辩论。这就意味着将量刑纳入了法庭审理程序,量刑建议工作作为公诉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使其真正产生监督效果,需要注重量刑建议工作的前伸后延,收集量刑证据准确提出建议、与侦查审判机关的侦查审判活动相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以保障量刑建议的准确性、严谨性和实效性。一、规范量刑建议的提出机制量刑建议的提出是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  相似文献   
110.
本文案例启示:虽然司法实践中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修(八)和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视野下,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不宜再纳入后罪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也不应当写入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判决书。否则,将难以凸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精神,也会使修(八)和刑诉法修正案的有关保护条款失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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