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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352.
本文案例启示: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的区分需从单位是否具备适格性、意志性、组织性以及程序性等方面进行判断。个人借助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53.
正特别刑事没收对财产的没收不以定罪为前提条件,因而,这种没收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处罚,而只是剥夺从犯罪活动中的获利,或者消除有关财物被用于犯罪活动的危险性。考虑到特别刑事没收程序所具有的非处罚性、追索性以及防范性特点,一些国家制定的犯罪收益追缴法或者相关的刑事立法为其确立了一套不同于定罪量刑程序的特殊证明规则,值得我们参考。 相似文献
354.
从大禹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并伴随出现国家机器到辛亥革命推翻封建统治建立三权独立的司法机构到新中国成立形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机关,人类司法文明不断进步与创新。但是,进步的历程中出现了一些与文明相悖的行为。本文就司法过程中长期并大量存在的丑陋行径——刑讯逼供行为进行论述。文章以中国出现的刑讯逼供行为为切入点,详细描述当代中国刑讯逼供现状,对比专家学者对于刑讯逼供现状的原因分析,浅谈个人观点——刑讯逼供的影响因素:口供的特殊作用与刑讯逼供罪的量刑缺陷。 相似文献
355.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认定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对入户盗窃及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三种盗窃的情形不再规定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实质上扩大了刑法对于盗窃罪的打击范围。但由于相关的司法解释未能及时出台,各地法院对于盗窃罪的审判标准不一,如"入户"、"凶器"、"随身携带"等法律概念的定义、既未遂标准等,并由此引发了量刑不平衡等问题。本文试图从入户盗窃的立法意图出发,就其定义和量刑进行分析和明确。 相似文献
356.
危险驾驶行为在不同情形下构成不同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结果的严重性和行为人所负责任的大小有要求,危险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未必构成交通肇事罪。对危险驾驶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同时符合该罪的主客观条件,并且,醉驾型危险驾驶与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有所不同。少数情况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定性可能需要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相区别。危险驾驶案件也会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对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涉及死刑时应当特别慎重,但并不绝对排除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357.
信息时代犯罪定量标准的体系化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犯罪定量标准体系在信息时代日渐滞后,难以适用于网络空间和网络犯罪。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定量标准在"点"上有所探索,但是在"面"上整体滞后,缺乏成体系的犯罪定量标准体系,根本无法对于信息时代不断增长和变异的新型犯罪进行公正、高效的定量评价。信息时代犯罪定量标准的整体创建遭遇着惯性阻碍,表现在信息时代犯罪定量标准体系的单一化倾向与数量化倾向。对于网络犯罪创建体系化的犯罪定量标准是当务之急;而创新全新定量标准体系的整体发展路径,是在采用复合化方案与情节化方案。 相似文献
358.
性贿赂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局限于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实践中依据贿赂的不同情形,将性贿赂行为以受贿罪、相关犯罪的酌定从重量刑情节、渎职犯罪进行刑法制裁,存有一定的缺陷。基于性贿赂行为的性质以及有效惩治性贿赂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扩大贿赂犯罪的对象范围,确立"数额加情节"的弹性定罪量刑模式。 相似文献
359.
36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2):58-63
故意杀人行为的定罪量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而我国刑法却只予以了简单的规定,致使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或本应以故意杀人罪评价的行为却在其他罪中评价,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类型化"的方法论指导。在我国对故意杀人行为进行类型化,有其历史基础和国外经验的借鉴;并且有其现实意义,即有利于我国故意杀人罪量刑基准的确定,有利于从立法上消减死刑条款,有利于处理《刑法》第17条第2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有利于弥补对行为评价的不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