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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祝优优  陆蓓 《政府法制》2012,(28):34-35
近日,发生在浙江宁波慈溪的这一案件,再一次点燃公众对银行“离柜概不负责”霸王条款的不满情绪的导火索。有网友质疑,银行这一做法存在“宽己严人”的嫌疑:“银行的失误,该不该由客户承担?”“客户从银行多拿了钱,银行要追讨,反之,如果银行少给了钱,客户是否能要回呢?”  相似文献   
42.
被誉为"两栖霸王花"的海军陆战队某旅女子两栖侦察队在旅党委的领导下训练成绩不断攀升。她们多人多次立功受奖,侦察队也获得诸多荣誉。而在这一切成绩的背后,是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43.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0,(22):64-64
最高法:旅行社擅定“霸王条款”无效 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认定该内容无效。  相似文献   
44.
知情权,已被现代社会视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权利和个人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有关权益虽然做了明确规定,但在许多由单方面事先拟制的格式化合同里,却常常存在提供方逃避法定义务、隐瞒真实信息、减免自身责任等不平等现象,往往成了事实上的"霸王条款"。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实施,企业在拟制有关格式条款时,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讲究经营诚信,认真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5.
从2003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始大量征集和调查社会生活中的霸王条款,发现消费者意见最强烈的霸王条款大多集中在电信、商品房、公用服务、中介、金融、保险等行业。  相似文献   
46.
丢了通行卡,就要交天价?开车上高速,他不慎将高速通行卡掉入了车缝隙中,因为无法取出,只好就近驶离高速公路。然而,就这么一上一下,实际不到1公里的行程,却被告知要缴纳215元的费用。高速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通行卡,一律按最远程收费。身为律师的车主不满此霸王条款,一纸诉状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2011年3月,此案判决,车主最终胜诉。  相似文献   
47.
《商务与法律》2006,(3):53-53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6月7日作出裁决,要求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处理与客户关系时必须遵守《消费者保护法》。巴西《消费者保护法》于1990年生效,禁止企业在合同中强加“霸王条款”。2001年,代表银行界的巴西全国金融体系联合会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在银行业实施《消费者保护法》,并要求根据宪法另外制定规范银行业的法律。该案2002年开始审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48.
《法治与社会》2005,(8):9-10
霸王条款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细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业间的垄断,企业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他们提供的是“仅此一家、绝无他店”的服务或技术,消货者势单力薄,只能无奈地成为“刀俎”上的“鱼肉”,既不能“因噎废食”而放弃消费,又无力反抗这种不合理的侵权.被迫沉默接受。  相似文献   
49.
火车“晚点”要不要对旅客进行赔偿,应该怎样赔?现行《铁路法》中,对高铁只字未提,高铁走出去法律如何来保障?丢失车票是否必须重新再买?面对铁路部门涉“霸王条款”你该怎么办?上述困惑是否能在新修订的《铁路法》中有所体现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眼下,国家铁路局正在推进《铁路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修改《铁路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2015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相似文献   
50.
正《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广州市法制办将于11月1日对《条例》进行立法听证。在各大都市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是很多人出行的主要工具,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这些车辆价格便宜,多数人都能够承担得起;另一方面,这样的交通工具也更加方便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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