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02篇 |
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5篇 |
法律 | 253篇 |
中国共产党 | 5篇 |
中国政治 | 9篇 |
政治理论 | 2篇 |
综合类 | 3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2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3篇 |
2014年 | 7篇 |
2013年 | 9篇 |
2012年 | 9篇 |
2011年 | 13篇 |
2010年 | 22篇 |
2009年 | 19篇 |
2008年 | 23篇 |
2007年 | 30篇 |
2006年 | 13篇 |
2005年 | 20篇 |
2004年 | 20篇 |
2003年 | 10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10篇 |
2000年 | 17篇 |
1999年 | 11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6篇 |
1996年 | 8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10篇 |
1993年 | 8篇 |
1992年 | 7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0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孚骐公司与中外运公司物权纠纷案,系全国首例涉及铁路提单纠纷的案件,它标志着铁路提单业务创新实践在司法层面获得支持,受到国内外法律界、贸易界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铁路提单的出现源于实践需求。单证问题是国际铁路货运中最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之一。国际铁路货物运输领域的两大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均以铁路运单为基础,并未涉及铁路提单。 相似文献
102.
提单流转延误而引起的法律问题浅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提单流转的延误已经成为提单最大的弊端 ,它引起了无单放货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逐个分析了国内外针对这类问题所采取的各种对策及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03.
我国的海商立法借鉴了《汉堡规则》的制度建构,创设了实际承运人制度,但由于制度设计中存在缺陷,以致在该项制度的适用主体和适用范围上引发了争论并直接影响到海事司法实践。从理论和实务层面加以解析,海上货物运输应被严格解释为以船舶为工具完成海上运送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港口经营人虽然参与了货物运输过程的某些特定环节,但并不具有实际承运人的地位。实际承运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表现为在提单项下的直接适用和租船合同下的间接适用;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仅限于运输过程中的系争环节而不能无条件地扩展至运输的全过程。为了正确适用实际承运人制度,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一般性规定与具体规则之间的矛盾,以及在时效制度的设计中将提单与航次租船合同项下的诉讼截然割裂的做法,应该得到纠正。 相似文献
104.
长期以来,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问题在国内外学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的争议。理论上,提单管辖权条款往往是以格式条款而并非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理由被认定无效,实践中法院也会因为侵权诉因、与争议无实际联系、不方便法院原则、对等原则和有降低承运人责任之嫌为由限制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对待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法院并非一概而论,而是有条件的限制。本文在通过对提单管辖权条款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立法和司法承认该条款效力时考量的因素。同时,本文将结合理论依据和实践做法综合分析,旨在探究法院在判断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时,应当如何坚持有"限制"的尊重其效力,以及从确保货方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在某些情况下排除该条款的效力。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很好地尊重当事人意志,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管辖权制度的整体安排。 相似文献
105.
沈蕾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0,24(2):114-118
B/L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海运单据之一。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与B/L有关的海事欺诈行为的形式多样,具体有伪造B/L、倒签和预借B/L、以保函换取清洁B/L和无单放货等。引起B/L欺诈的原因包括信用证交易自身的缺陷、B/L管理的疏漏、国际航运因素和其他法律因素等。防范B/L欺诈的主要措施在于完善B/L制度、严格资信调查、严格挑选承运人,严格审单查证、选用合适的贸易术语、重视船舶装卸监督和杜绝预借和倒签B/L等。 相似文献
106.
107.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是否还能起诉承运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持有人可以直接起诉承运人,但没有规定托运人就不能再起诉承运人。托运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诉权不应被随意剥夺。根据中国民法理论,托运人的诉权与提单持有人的诉权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允许托运人享有诉权,符合国际一般做法,也有利于承运人、托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08.
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兼论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4):57-60
提单既是重要的航运单证 ,又是重要的贸易单证 ,提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正确认识。本文分析了“documentof title”概念 ,指出物权凭证代表的不一定是所有权 ,从大陆法角度分析了提单体现的占有关系 ,提出确立拟制占有制度是提单在商法自主发展规律中的体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性质 相似文献
109.
郭玉萍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2(4):25-26
海运提单的三大功能尤其是它的物权凭证功能,使提单的交付和转让可等同于货物的交付和转让。在信用证贸易中,交单付款,见单提货,单证交易方便快捷,但由此也增大了提单当事人受骗的可能性。利用提单诈骗有伪造提单、倒签提单、无提单提货等表现形式,这与提单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 相似文献
110.
现代科学技术在航运业的广泛应用使船舶运输时间大为缩短。囿于传统的航运贸易单证流转程序限制,在正本提单未到的情况下,为寻求解决货物到港后压船、压港的矛盾,通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货物。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探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就审判工作而言,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