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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陆晓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9):99-106
广东省进行的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质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商主体资格登记和营业资格许可相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商主体资格登记和营业资格许可相分离。在商事登记中,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之间存在辩证关系。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统一主义混淆了登记注册与审批的关系,使营业执照的功能混乱不清,行政管理和司法实践陷入矛盾局面,还导致了商事登记机关自身界定不明、职能混乱。从商事登记的本质属性与功能定位、价值论基础以及历史启示的角度分析,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分离主义更具优势。在我国的商事登记改革中,商主体资格等级与营业资格许可应分别进行。应区分商事登记的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对商事登记进行科学分类,多渠道披露经营范围,明确商事登记中不同主体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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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一、案情介绍1992年12月18日,香港A公司与中方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四方共同签订中外合作经营“珠海××花园有限公司合同书”(下称合作合同)。同时,四方又签订一份“单项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协议书”(下称合同协议)。内容规定各方的出地、出资和各自的风险责任。合作合同已包含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与合作合同规定不相同。(由于本案主要是讨论仲裁条款问题,因此其他内容省略。)四方在合作合同第18·5条规定:附件“单项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协议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作合… 相似文献
904.
为了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保证交易安全,依法设定经济合同的担保是极其必要的。在利用担保制度规范市场行为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特别是近期内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使某些权利人对担保的实用价值产生疑问,也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增加了适用上的困难,针对诸多问题,本文就以下九个方面论述。 相似文献
905.
浅论建设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规定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学界或认为此权利属留置权,或认为属法定抵押权,本文认为应定性为优先权为妥;此权利应于工程验收交付时产生;其主体应包与发包人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勘察人,设计人、施工承包人以及建造过程中的装修人,分包人和使用过程中的装修人不享有此权利;用其担保的权范围包括承包人的报酬,损害赔偿和垫物,垫款;该权利标的物权限于施工的建筑物,不包括建筑物占用的土地或土地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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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编办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252号令,全面发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他们在工作中认真确定工作新思路,大胆拓展登记新领域,双手并重,一手抓法人登记工作的完善,对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实行登记管理;一手抓监督管理机制的健全,对所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实施审计,从而使全市登记管理工作获得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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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3年正式出台我国《政府采购法》,今年正值实施的第10个年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用1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200年的发展历程,从完全分散到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采购模式;从单纯追求省钱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体现环保节能等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也越来越受到各方的重视。就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问题,学者也纷纷给出自己的观点。本文认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在政府采购合同性质方面,也同样如此。在政府采购刚刚兴起的阶段,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我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制定,应该属于民法范畴内。但是随着主体方面意志力加强,民法合同不能单纯的表达政府采购合同性质,转而向政府契约,即行政合同的方向发展,而就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 相似文献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