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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会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0):29-31
高利转贷犯罪是一种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犯罪分子或单独作案,或内外勾结,变换各种名目套取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牟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处于高风险状态。公安机关应该广辟线索来源,准确认定变相高利转贷的行为,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加大对高利转贷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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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以来,高利借贷引发刑事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态势。从2007-2013年的调查情况来看,天津市红桥区因高利借贷引发的诈骗类及涉赌型犯罪案件较多,高利借贷引发犯罪类型呈多样化趋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时存在高利借贷刑法规制难,赃款追缴和退赔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一方面要把握好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障相结合,配合金融体制管理和服务金融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释,填补法律规制空白,完善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机制,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努力为规范民间融资、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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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德高望重的医生夫妇,利用人们对他们的信任,以略高于银行的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将这些钱以高于吸收存款的利率放贷,从中赚取利润差。在短短6年的时间里,夫妇俩共非法吸收存款金额高达854.5万元,非法放贷379万元,从中牟利高达57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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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冯伟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检方指控,1992年10月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冯伟负责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工作。1993年至1997年间,冯伟伙同霍海音(已判决),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吸收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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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政协原主席黄和健,利用其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其获取的好处费中,绝大部分通过“放贷收息”方式迂回受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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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放贷人条例》出台后。不但有利于建设多层信贷市场结构.而且会促使原有正规金融机构加快自身的改革,降低借贷成本和门槛,改变过去垄断的性质,逐渐达到以竞争为主、垄断为辅的良性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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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沁磊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3(1):102-105
《刑法修正案(六)》生效后,我国在贷款类犯罪中增设了骗用贷款罪。该罪弥补了贷款类犯罪的漏洞,也显现出高利转贷罪的多余。骗用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可以很好地规范贷款行为。高利转贷罪、骗用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在获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时都是使用的非法手段,那么合法取得贷款后,非法使用的,也应该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定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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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银监分局及辖内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融资手段,推出企业年审制还贷和代理放贷等新模式,为破解中小企业转贷难、融资难出实招。截至目前,年审制贷款还款方式已惠及辖内408家小微企业,涉及贷款12.16亿元;中信绍兴诸暨支行在中信银行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