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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李红钊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6):57-58
集资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使用诈骗方法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方法应达到足以使一般人产生错觉的程度,对募集行为或企业远景进行夸张性描述,没有超过公众的容忍度,一般不宜认定为诈骗行为。单纯由于投资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的资不抵债,致使大量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也不宜认定为占有集资款的故意。 相似文献
172.
高利借贷行为的不断发生,使得非法集资案件、群体性事件、恶性追债案件频发,高利贷成为犯罪的重要诱因,其引发的犯罪问题日渐突出.[1]笔者以天津市红桥区为样本,梳理该区人民检察院2007-2013年以来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情况,以期对惩治该类犯罪有所裨益.
一、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分析
2007年至2013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案件24件51人,涉及罪名9个,主要集中在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另外还涉及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及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 相似文献
173.
通过分析高利贷引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社会危害和引发的原因,提出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并对预防此类犯罪提出对策,以期能有效降低此类犯罪的发生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74.
1994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原下吉粮站主任樊志德(后为区油脂厂副书记)将从区中心粮站领取的35万余元货款擅自抵顶了该站赊销给富平东新面粉厂个体户韦某的销粮款。1995年8月,樊志德在要回此款后,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的22万余元在其调离时私自带走.直至案发。该樊将此款主要用于个人集资建房、购买桑塔纳小车从事营利活动及日常开销。近日,樊志德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似文献
175.
农民负担过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农民负担过重固然有冗员过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工农产品价格不断拉大的因素,但村官乱收费、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无形中加重了农民负担,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76.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成立集资诈骗罪,必须考证行为人是否使用诈骗方法,是否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在吴英案中,集资对象是特定的高利贷经营者,并非不特定的多数人,且借贷双方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排除"社会公众"和"诈骗"要素的存在。 相似文献
177.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5)
正【专题导引】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加之相对滞后的法律规范以及金融行政监管的无力与不力,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极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可能损害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冲击一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并可能引发网络金融犯罪。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在充分深入了解其原理的基础上探讨互联网金融的 相似文献
17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9):12-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5月3日重庆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 相似文献
179.
正所谓新型经济犯罪即专指侵犯社会化生产、交换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动态意义的经济关系、经济秩序,因而触犯刑律且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1]。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此类犯罪的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再加之现有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存在诸多困难,本文列举出现实办案中的难题,并根据司法实践提出办理新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有效对策,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