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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The success in compiling China's Civil Code benefits from factors such as China's complete system of civil law statutes, the methodology of the Pandekten System, and the private-law attributes of civil laws, etc. To construct the framework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code, it is necessary to reference that success for theoretical and structural innovations. In addition, the fundamental features and inherent issues of China's existing environmental law system, such as its breadth, the extensiveness of origins of environmental law, the multiple impl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 compound nature of the environmental legal liability system,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layout structure of General—Specifics should be adopted for compiling China's environmental code, while moderate codification and extraction of the common factor (vor die Klammer zu ziehen) for connection with applicable rules of specific laws should serve as construction principles and methods for compiling the framework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code. The environmental code should have five parts: General ;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Nature Conservation ; Green and Low-Carbon Development ;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相似文献   
912.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诸多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青少年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作为新兴制造业城市的代表,东莞独特的经济结构和人口构成使其青少年犯罪在数量、主体、类型等方面具有明显特征。"东莞式"青少年犯罪既有着青少年自身原因,也有着家庭与学校教育缺位以及不良文化冲击的影响,更有着产业结构形成的外来人口盲目涌入而造成的城市不适应性方面的因素。  相似文献   
913.
行政契约是市场经济理念向公共领域渗透的结果,是一种富有弹性的政府管理手段。为了保障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权力滥用,对行政契约优益权的规范与控制应作为配套措施与其使用同步进行。  相似文献   
914.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客观上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应分析诉讼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和控制这些风险,如构建严密的三级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的效果,同时确保在取保候审情况下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915.
所有权保留买卖作为现代民法权利分化的一种现象,在买卖双方以及第三人之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利益平衡方式。然而,国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移转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交易时的环境和条件,由能够控制风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标的物转移毁损、灭失的风险,较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16.
大学生非正式群体的特点:群体形成具有自发性;群体结构具有不稳定性;群体成员信息交流多元化;群体成员凝聚力强;群体种类具有多样性;核心人物作用大等。对大学生非正式群体必须加以正确地引导和控制:要正确认识大学生非正式群体存在的合理性;要根据非正式群体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要认真做好群体中核心人物的工作;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培养学生健康的群体心理;要注意调整和改变非正式群体规范中的与社会要求不一致的东西;要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  相似文献   
917.
刘克毅  翁杰 《法律科学》2006,24(4):45-54
秉承大陆法系传统、遵循依“法”裁判原则构建的我国司法裁判制度,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规范作为司法裁判制度运转的枢纽——既作为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发动诉讼的根据,也作为法官裁判的标准、控制法官裁判权的基本工具,以及获得裁判结论正当性的基础;与此相应,程序制度没有独立的价值。这一制度体系与我国的法治现实极不适应。我们应该借鉴英美法系的做法,重构司法裁判制度通过程序制度使当事人、社会公众以恰当的方式参与法官的裁判过程,分享、制约法官的裁判权,正当化法官所“造”之法、所做裁判结论。  相似文献   
918.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阎英 《行政与法》2010,(5):90-92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使是依法行政的难点。在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较为广泛,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常常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应以行政行为为核心,以外在控制和内在控制相结合为手段,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以期对行政执法环境的整体建设和实现法治国家这一既定的战略目标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19.
刑法与行政法的界域与衔接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法学界的疑难杂症,一方面导致出现法律空白和社会控制乏力,另一方面导致刑法的不断修正和重刑主义抬头。惟有通过对行政刑法理论追根溯源,把握其核心意旨,厘清秩序犯、行政犯以及刑事犯的关系,并根据它们的异同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理论体系,才能对刑法、行政刑法以及行政法进行一体化建构,完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相似文献   
920.
政府监管和法院诉讼都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方式。放松政府监管不仅意味着给社会更多的自主和公民更多的自由,还意味着以新的社会控制方式替代传统的社会监管方式,意味着强调法院在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通过诉讼实现执法从而实施对社会的控制,是政府监管与法院诉讼两种社会控制方式的结合,这标志着政府执法方式的一个重要的改革取向。建立和完善"官告民"制度,在"官告民"机制中政府行使的诉权实际上就是政府对违法行为的指控权,这不仅意味着行政 司法的新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确立,意味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结合,还意味着社会控制方式的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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