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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学理分析——侵权行为之债立法模式的借鉴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马法上的债最初起源于犯罪,原始的誓约是债的起源的最典型的形式;罗马法上的债具有强制性和财产性。民法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属于债的范畴,债具有财产性,债法为财产法。传统民法不严格区分债务与责任,根据现代法理学特别是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应将义务(债务)、责任与法裁区分开。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有科学性,也有局限性。我国应当借鉴和变革侵权行为之债的立法模式,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上的请求权理论,改变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过于宽泛的内涵,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形式的基础上,制定侵权责任法,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奠定基础。民法典应以权利为本位,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科学的民事责任观念与民事责任法体系,构建更加科学的债的观念与债法体系。本文提出了"侵权责任法纲要与部分条文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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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版权作品数字化侵权使用的日益泛化,且现有版权司法救济途径多存在"周期长、举证难、成本高、收益低"的弊端,使得版权人,尤其是中小版权人,很难以较低的维权成本,真正实现其权利的司法保障。鉴于此,美国率先在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的革新上作出突破性的示范,于司法体制外另辟蹊径,在版权局之行政性框架内,设置版权小额索赔委员会,专门处理小额版权纠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亦存在司法救济效率不高、数字版权侵权泛化的问题,因此,为迎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政策,有必要总结美国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经验,以为我国版权小额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制度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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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他保险合同下,我国保险法赋予投保人较强"任意性"的合同解除权,此造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请求权的落空,有违"利他"之初衷.《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虽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赎买权"维系利他保险合同的存续,但却难以切实实施.借以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合性、必要性以及比例性三个子原则对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制度予以审查,投保人任意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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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各国在民事司法改革中施行的小额诉讼程序,目的既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日本的一日审理原则、韩国的履行劝告制度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与借鉴.我国小额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中,审理方式、证据调查、诉讼费用、法官释明义务等问题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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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间竞合之探讨——从人民权益之保障为中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家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发生请求权竞合时 ,若从人民权益保障的角度观察 ,应使其可择一行使 ,且不受任何限制。但若赔偿责任之成立系因公务员违法执行职务造成人民之损害 ,此时对人民请求权则须有所限制 :一从请求权本身加以限制 ,二是对请求权的行使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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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思维以实体法请求权学说为理论基础,植根于规范类型学说和民法内在体系,具有理论甄别、规范识别和避免评价矛盾的体系价值。无论是“局限于争议解决”、“实体程序错位”,还是“理论沦为素材”、“丧失整体思维”,甚至是“技术禁锢想象”,针对请求权基础思维的种种批评与所谓“风险”,皆非请求权基础思维的真正风险。其中真正的风险,是学理实践的误解、曲解乃至偏见。在我国《民法典》施行后,请求权基础思维应发挥案例研习的法教义学“引擎”功能,帮助民法规范类型建构、内在体系发展、个案解决与类案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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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依赖社保制度的法制化与社保权利的可诉化,而司法权力不具备相关合法性以及社保制度应当突出政策性的观点成为限制塑造与完善社会法请求权的障碍。德国社会上的形成请求权制度为我们消除这些障碍,寻求构建社会法请求权体系的突破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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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探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探讨案例分析方法对于沟通理论和实务、保障司法公正 ,具有重要意义。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是法律关系分析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而是相互独立的 ,同时又互有融合交叉 ,因而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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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寿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59-61
我国物权变动规则的立法呈现出一种形式主义和意思主义相互交错的状态.这不仅与我国物权法所承载的多元价值或功能有关,而且还表明了单纯形式主义规则就此的功能阙如.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物权类型各自的功能和特质,并依此分别采用形式主义和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规则,方能圆满实现物权法所欲达成之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