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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公安执法中治安调解被大量适用,但是治安调解范围把握不准确、程序不严谨、调解方式方法简单粗放、调解案卷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治安调解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疏失,主要表现在调解的适用情形、基本程序、文书制作、起算时间等方面的规定过于模糊和粗放,导致警察自由裁量权过大,调解质量不高。因此,应当主要从修订法律和提高警察调解能力等方面提高治安调解水平。  相似文献   
952.
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实践性的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必须以培训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为导向,培养、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高他们的法律职业能力.以经济法的教学改革与课程设计为视角,研究改革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内容,调整教育方法,使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真正掌握职业本领,改变教学与现实脱节,学生学非所用、学不适用等状况.  相似文献   
953.
一直以来,法院调解的检察监督问题存在很多争议.新《民事诉讼法》在立法上明确了检察机关有权监督法院调解,并对监督方式、监督对象作了相应规定.不过,区区几个条文,且略显简单的规定,并不能彻底解决法院调解的检察监督在新法实施过程所可能遇到的问题.对于监督对象、监督时机、监督方式和监督保障的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  相似文献   
954.
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专家出庭质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事诉讼法》把技术专家出庭质证制度纳入了刑事诉讼程序之中。但是此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结合我国设立技术专家出庭质证制度的理论渊源,通过明晰其概念、特点以及必要性加以厘清。  相似文献   
955.
956.
李敏 《行政与法》2008,(4):80-83
自1981年中国政府代表与“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代表在北京签约决定互派联合国志愿人员以来,中国与境外的志愿服务交流不断加强。2008年奥运会为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越来越多的中国志愿者将走出国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但中国志愿者出境从事志愿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未引起学者尤其是法学者的足够重视。本文在考察我国地方和国外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分别从中国志愿者出境问题和相关法律冲突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以推动境外志愿服务活动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957.
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困境及解决思路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经开展十余年,在北京城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该领域存在的职权界定标准模糊、执法物质保障缺乏、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职权配制不科学、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简单化等障碍直接影响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对此,首先应科学划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权限范围,其次加强城管执法物质保障和执法队伍建设,再次建立城管执法多项职权的协调体制,最后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  相似文献   
958.
商业外观权益在民事权益体系中属于竞争性法益,应当对商业外观法益采取弱保护态度.标识性权利、无形财产权和商事人格权作为商业外观保护的正当性基础虽揭示其“私”的属性,却无法兼顾潜在市场竞争者和消费者的诉求.衡平理念主导下的整体主义理论范式可以为商业外观的竞争性法益观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959.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为缔约国规定了确保其所担保的个人和实体在进行国际海底区域内活动时遵守《公约》相关规定的义务以及对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担保国的此种赔偿责任并非严格责任。只有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担保国才应对其所担保的承包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担保国未按照《公约》履行其确保遵守的义务;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并因此造成损害;担保国的不履行与损害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担保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其责任的上限是其所担保的承包者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同时还应考虑管理局和对有关活动行使管辖或控制的国家的潜在责任。然而,担保国和承包者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国赔偿责任的存在并不影响承包者承担和履行其赔偿责任。承包者应先于担保国履行赔偿责任,而只有在承包者不能完全赔偿其应负责的损害时,担保国才有义务对未能赔偿的损害部分承担剩余责任。由于担保国根据《公约》承担的确保遵守的义务是一种“行为义务”,而并非杜绝损害发生的“结果义务”,因此,如果担保国已经履行了公约规定的尽责义务,那么即使发生损害,也不应要求其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960.
徐孟洲 《法学家》2012,(2):43-55,177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政策和法律相耦合的社会规范表现形式,它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与指导作用。在推进规划体制改革过程中,为科学编制与实施规划,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发展规划法的关系,应当完善与拓展政策与法律相耦合的形式,明确政府规划行为的公定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健全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法制,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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