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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陈寅恪先生以“历史之眼光”解读文学作品被誉为“学术上的一个里程碑”。他从唐代重婚宦的社会风尚中、从文士风流的艳情诗中、从传奇创作的风习中、甚至从古文运动与传奇创作的联系中解读《莺莺传》,可以称为“《莺莺传》研究的一个里程碑”。但后来的研究者按照陈寅恪先生文史互证的研究思路去不断解读《莺莺传》时,有时不免走入歧途。只有以文本细读来做文史互证的补充,才能避免这种尴尬。 相似文献
72.
2011年9月,公安部修订印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新《规范》是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力指导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的与时俱进双重背景下对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贯彻。新《规范》体现了从表述形式到表述实质,从逻辑层次到可操作性,从时代性到原则性等一系列的特色,是对我国警察职业道德的丰富和发展。为充分发挥新《规范》的指导作用,我们要加强解读、深入阐释,重视建设、纳入机制,加强修养、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73.
如何规制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法律效果至关重要,《保险法》经过2009年之修订已有所进步。然而,《保险法》第43条之体系解释依旧难以自圆其说,依然存在许多有待检讨之处。问题的关键在于恰当处理防范道德危险与保护其他权利人之间的关系。显然,道德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应当从严认定,其他权利人的利益应当优先保护,立法也应当沿着这一思路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74.
刘志刚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3):187-192
关于转化型抢劫罪前提条件的范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范围仅限于侵犯财产罪;另一种则认为还应包括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有法条关系的犯罪;再一种认为,仅有部分侵犯了财产法益的特殊犯罪才能转化为抢劫罪。本文对以上各观点进行了评价,立足于体系解释的原理,主张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型抢劫罪的范围应特指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抢夺罪(第二百六十七条)。 相似文献
75.
通过对《物权法》第24条及相关条款进行文义解释与逻辑解释可知,准不动产物权(抵押权除外)的设立与转让实行“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规范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导致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解释结论限制了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将来把《物权法》编入民法典时,应当对第24条、106条进行相应的修改。 相似文献
76.
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 ,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 ,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 ,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 ,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 ,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 ,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 ,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 相似文献
77.
某些台湾作家在新世纪对大陆学者撰写的《台湾文学史》或分类史所做的“反攻”,主要是出版《台湾新文学史》或类文学史的著作,对“台湾文学是中国文学一个组成部分”、“反共文学”是一种逝去的文学、“皇民文学”就是汉奸文学的观点作出反弹。他们从政治上和学理上清算大陆学者的台湾文学史观时,还把岛内的统派学者“捆绑”在一起.。代表人物有钟肇政、陈芳明、林瑞明、谢辉煌。 相似文献
78.
唐杏湘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18(1):46-49
研究并制定宪法解释程序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来说是必要的和重要的。目前我国宪法解释程序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并且扩大宪法解释案的提案主体,建立宪法专家参与制度,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案的表决原则以及书面表达形式。 相似文献
79.
宪法解释对于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宪法解释研究,应从理论体系的研究转向制度层面的实施,在尊重宪法文本权威的前提下,在维护现有宪政体制稳定性的基础上,运用宪法解释的方法来推动中国的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 相似文献
80.
民事诉讼协同主义:在理想和现实之间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民事诉讼协同主义,是由当事人的真实义务和法院的阐明权(义务)等一系列诉讼义务构成的理想化的诉讼图景。协同主义的基础条件是民事诉讼制度的社会化、福利化,通过适当扩大法院职权,修正、补充辩论主义。协同主义并非是一种独立的诉讼模式,而是协调各方诉讼行为的一种诉讼理想,其作用在于协调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整体关系。在我国构建协同主义,必须兼顾其周边制度要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