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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明确家事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的区别,缺乏对家事诉讼的特殊性的考虑,尤其是在证据调查领域。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在举证不能或者遇到困难时,缺乏救济的方式和途径,法院也严格遵循一般民事纠纷的举证原则,不予主动调查。同时,法官的依职权介入容易被指责为职权主义的回归,从而有违法官中立的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背景下,家事诉讼中法院证据调查权不仅从实质正义的视角出发促进了中立原则的实现,而且弥补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2.
新刑诉法对鉴定制度有诸多改进,如: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初步建立起中国式"专家证人"制度、打通了法庭寻求专门知识的人帮助的通道等,但如鉴定启动权的配置、鉴定机构设置等问题却仍未解决。刑诉法调整的乏力,再次证明只有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才能实质性解决我国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必要性上看,统一立法既是完善鉴定制度的需要,又是保障法制统一和理顺鉴定管理机制的需要;从可行性上看,当前具备时代背景、民意基础和客观条件。在统一立法时,要处理好适度超前与立足实际、精密立法与开门纳谏、统一立法与既有立法的关系,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基础,找准着力点推进立法。 相似文献
103.
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建立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机制。在肯定这一机制建立的正当性的同时,有必要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内涵、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的范围、有权移交行政证据的主体等基本问题予以分析和阐释。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可能造成司法实践操作的混乱,导致侦查活动前置,架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为此,应当完善相关法律规则,划清侦查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能界限,严格行政证据的审查标准,加强对辩护方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4.
中华法系"重实体、轻程序"的特色,几成为人们的共识,但中国古代公文碑所呈现的繁复行政过程及"程序化"特色,对这一共识形成挑战。历时长久、适用广泛、形式多样、存量可观的公文碑是研究中国古代行政权、行政程序、行政监管等法律制度的珍贵史料。碑石上的"行政授权""行政许可"以及"反向行政"等内容,揭示了中国古代行政权在制度建构、秩序维护和社会运行中的关键机制。对包括碑刻在内的传统史料的系统整理和重新发现,对于构建中国传统法律话语体系,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5.
在数字化浪潮下,司法活动呈现出"去责任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责任感的缺失和责任推诿的加剧,因而亟待法学界对司法责任伦理予以革新。数字技术导致司法责任消解的机理是复杂和多元的,主要源于其兼具权威性与非权威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机械性与能动性等多重面孔。当前我国司法工作中的数字技术主要被应用于证据指引系统、风险评估工具、在线诉讼平台的开发等事项上,这些领域也是司法责任伦理冲突最为激烈的场域。数字时代应当坚守人本主义司法责任伦理,准确界定机器、技术人员、系统部署者与司法官的责任框架,在拥抱技术的同时树立科学的责任观,借助数字技术建立和完善符合时代特征的司法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06.
邵俊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33(1):36-44
对比司法信息化建设整体迅猛发展,刑事诉讼信息的共建共享明显滞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呈现信息孤岛现象。这造成司法资源的大量浪费,成为阻碍司法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性难题。刑事诉讼信息互联互通协议是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就办案信息共享和传递问题达成共识。这种协议可以有效地打破刑事办案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是推进刑事诉讼共建共享的现实路径。协议需要充分应对信息共建共享可能给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架构、卷宗移送模式、控辩平等关系、司法责任带来的负面效应,协调技术理性和司法规律的关系。同时,刑事诉讼信息共建共享在运行中需处理好以下具体问题:建议将政法委作为协议主责机关,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进一步推动卷宗电子化;实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妥善解决信息保密问题。 相似文献
107.
修改后的律师法,扩大了执业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从理论上解决了律师执业中"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的三大难题.从立法机关的立法理念上来讲,这次律师法修改,是一种刑事诉讼理念上的进步,赋予了律师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更加平等的权利,给予了律师以充分的法律信任,表明律师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待遇在不断提高,他们将在刑事诉讼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8.
朱孝彦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8,(3):95-96
目前的劳动教养制度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而且不符合分权制衡的法理。可能导致权力滥用。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有必要从程序上完善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的决定权必须由人民法院行使;公安机关仅负责调查、取证、向法院提出对当事人劳动教养的请求;同时应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最终做到劳动教养制度的公开、公正。 相似文献
109.
刑事见证制度是保证国家公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之关键,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见证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对司法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行为、统一证据标准造成混乱,也对我国的人权保障形成制度障碍。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从见证人的选取、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见证制度的违反后果等方面统一见证制度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为证据的可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0.
我国《信托法》第11条第4项规定,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然而,该条文是对日本《信托法》移植的结果,我国并没有禁止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的理由。同时,该条文容易被规避且难以被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适用的空间。再者,该条文不仅与我国现行的诸多法律条文和制度产生冲突,而且与我国减少社会不良资产和增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目的相违背,故应当删除。事实上,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不仅符合信托设立的要求,而且能使债权人、债务人受益,并起到减少讼累等有利效果,因此,应当承认诉讼信托和讨债信托在我国的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