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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为他人谋取利益"旨在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他人"包括行贿人、行贿人所指示的第三人以及单位,"利益"包含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将"为他人谋取利益"限定为客观上实施了谋取利益的具体职务行为或者解释为主观要件要素,不具有合理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最低要求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先没有约定,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受作为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的财物的,成立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当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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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注重数额认定是对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解释,会导致部分情节恶劣的盗窃未遂行为无法处罚。参照国外立法及其社会危害性,应取消对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数额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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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侵权,意味着被告行为是否是原告特定损害的事实上原因,无法得到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明,因此具体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困难。比例因果关系用以确定致害因素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可能性联系及其比值,具有推定性和评价性特点,是解决这类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技术工具和关键因素。比例因果关系的确定需经过一般因果关系的确定和与个案具体情况的比对这两个步骤,其"比例"数额的确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事实因素和酌定因素的基础上,参考有关数据进行的综合评价,用于恰当分配被告的责任。比例因果关系是法律思维从确定化向灵活性转变的产物,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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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中的公共政策失效原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分析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的公共政策失效的原因,通过国家官方网站和中国期刊网检索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的56项政策文本和43篇政策分析类文献,并基于社会性别公平理念和公共政策系统协调性分析框架,采用内容分析方法对上述政策文本和文献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显示,公共政策系统的不协调是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的主要原因,该不协调体现在政策的主体子系统内部、客体子系统内部、主体与客体子系统之间、本政策系统与其他政策之间以及本政策系统与环境之间五个方面。研究结论对于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治理、国家关爱女孩行动的顺利开展等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政策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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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运用产业地理集中度等统计模型,以1998年到2008年的数据为基础,对东北三省与江浙沪制造业的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东北三省制造业的发展程度明显低于江浙沪的制造业发展层级,规模优势仍然集中在传统重化工业上,依靠能源、资源的优势发展了自己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尽管发展程度落后于江浙沪等省市,但从数据的分析中也看出,东北三省制造业的集聚程度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在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资源的生产与深加工方面都有着自己特有的产业优势,特别是在新型制造业领域也逐渐赢得一定的发展空间,为今后东北三省制造业的转型与升级换代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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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哲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47-53
在盗窃、抢夺、诈骗等三种侵财刑事案件的立案上,有人主张以公安部规定的立案数额标准为准,有人主张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犯罪数额为准。前种主张在理论上存在问题,后种主张在实践上更不合理。究其原因,在于犯罪但书制度要求有"罪量"标准,有关方面却因工作要求不同而难就量化标准达成一致。加之犯罪但书制度还有许多缺陷,所以解决办法应是取消犯罪但书,仅按行为结构和性质决定是否立案,并设置、适用更多轻缓的刑罚。然而,由于犯罪但书制度难以遽然取消,所以稳妥的做法是坚持执行低于犯罪数额标准的立案数额标准,并不再以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提高等理由而提高,为最终取消犯罪但书制度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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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合情报委员会为枢纽的英国国家情报分析机制,是国家情报观念取代传统情报观念的产物。它分权特色明显,强调集体协调,注重追求共识,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报工作具有深远影响。这种机制建立以来,并非固步自封、一成不变,它总能与时俱进,作出相对适合的改革,为英国政府制定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了大量有力的情报保障,有效维护了英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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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数量管制模式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管制与自治的机制设计看,出租车数量管制是必要的。主体管制模式以实现“质”之管制的普通许可机制,来实现“量”之管制的有限公共资源配置,必然衍生出分配不公、许可与社会需求脱节等矛盾;而车辆管制模式较具优势。出租车管制模式的基本构造应为:以车辆管制模式为主体制度,以有偿竞争方式发放附有期限的许可,对个体化与公司化经营持开放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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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康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2):39-41
判理公开是审判公开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了程序的正义性。没有判理公开的审判公开是不完整、不彻底的,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司法腐败的产生。本文简明论述了判理的内容,判理公开的意义及其实行存在的困难以及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