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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法与人:从对立到和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是法的逻辑起点,法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则体系,因而法与人应该是相协调的,法应该以人为本;然而,在阶级社会,法异化了,或以神为本,或以物为本,法与人相对立。法的异化扭曲了法的本质,背离了法的本意,制约着人的发展。法回归于人,法与人和谐统一,既是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发展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为法回归于人奠定了理论根基,社会主义制度为法回归于人提供了先决条件。目前,我国在法的人本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要实现法与人的和谐统一,还必须做出多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82.
平等与合理差别——兼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多重性,是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立法的基本特点。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是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科学性的重要体现。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时,应在承认合理差别的基础上追求法律规则的平等性与公正性。 相似文献
183.
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致第三人损害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机关成员是否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颇有争议而又极具实践意义的问题。由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立法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实践的需要,有过错的法人机关成员也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4.
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我国破产法是否应当包括自然人破产制度,学界观点不一。从《破产法》(草案)中可看出,合伙的破产能力得到了认可,但却未赋予自然人有破产能力。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主张在我国应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185.
单位如果实施了自然人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是以个人犯罪论处还是司法机关不予处理而放纵犯罪?这一问题理论界存在有不同的看法,且在司法实践的处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争论,至今尚无定论。这样的现状,一方面难于体现我国的刑法保护功能,另一方面如予以处理,则可能冒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风险,的确是一个两难问题。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刑事当罚性,罪刑法定原则下的犯罪的变异与司法实践,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法律认识等问题的探讨,希望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开辟思路。 相似文献
186.
187.
我国民法学界以法人实在说承认法人的独立意志为理由,论证了法人承担侵权责任能力的合理基础,继而对拟制说进行批判,而事实上法人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是基于特定利益衡量的立法构造,与其意志的有无没有必然的关联。法人的侵权责任是法人机关的侵权责任,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而言,它与法人的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就立法构造而言二者区分并无实际价值,在法人侵权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上应该采取让法人机关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 相似文献
188.
陈雪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3):58-61
文章分析了法人独立责任的具体含义,得出法人独立责任不同于法人责任形态,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指出了我国机关法人责任制度的立法缺陷,提出了我国机关法人的独立责任不以自身实际支配的财产为限,作为其设立者——国家的责任并非有限,国家应以国库为责任财产最终承担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9.
悬赏作证现象的出现是我国立法使然,其损害的不仅是程序的公正,而且还有每个公民对社会的责任感。必须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证据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0.
非营利法人中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风险,为了确保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被经营管理者伤害,有必要借鉴公司法人的治理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通过规章制度安排实现内部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以及通过外部市场竞争实现对内部经营管理的约束。其中,外部治理对于非营利法人尤其重要,因此必须在业绩评估、信息公开、人才选聘、打破垄断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