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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邵晓顺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0(4):16-21
对253名职务犯罪人问卷调查可获得其服刑心理与行为表现10个方面的特征:睡眠质量差,服刑心境低落,遵规守纪好,存在选择性交往,对纪委检察机关办案有看法,对判决不服并引发身心反应,内心企盼得到家人朋友关心支持,对服刑现实作无奈的内心解读,对平安人生有了深刻的反思,对监狱警察日常管理中的照顾内心感激等。针对性矫治对策有:通过协助监狱开展文化教育与自我管理活动,提升职务犯内在价值感;身心障碍多、睡眠不佳、不认罪服法较多,注意开展心理矫治与针对性教育改造活动;平均年龄大,身体机能退行性变化,注意给予身心调节与疾病治疗。 相似文献
212.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6年多来,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各地通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专业机构建设,在以司法人员为主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的模式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矫正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随着社区矫正实践的不断深入,在开放的社区环境和多元的文化环境下,如何继续有效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213.
刘世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2):22-24
开展社区矫正作为我国行刑方式改革的措施之一,其发展将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我国监狱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是服刑期满释放回归社会,这一方式存在着不能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能克服监禁化的弊端等问题。需要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进行改革,确立假释为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主要方式之一。建立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新的途径,将有助于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214.
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国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对西藏社区矫正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然而,作为一项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法,西藏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目前西藏地方的社区矫正工作以适合西藏特色的方式正在推进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相似文献
215.
何韬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22(3):72-78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城乡社区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农村社区矫正具有自身的地域性特点,在城市社区矫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第三部门"在大多数农村地区未得到很好发展。通过对安徽省杜集乡社区矫正情况的实证分析,探讨"农村第三部门"缺失语境下我国农村社区矫正模式,以提出可操作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216.
林仲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4):19-23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顺应刑罚发展历史潮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至今没有专门的立法。笔者从社区矫正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立法的实现途径、步骤三个方面作了简要论述,旨在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17.
毛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35-38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作为当今世界各国刑罚执行理论和实践中发展最快的领域,已然成为刑罚执行由监禁走向开放的主要标志,其深刻的影响甚至颠覆了传统的行刑理念.顺应刑罚轻缓化、非刑化、社会化、人道化这一趋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社区矫正实践在我国的正式启动.制度的良性运转有赖于理论层面的深度检视,有必要从社区矫正在刑罚制度演进中的逻辑定位介入,对其在实践层面有待改善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18.
2003年开始试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改革,它反映了我国对犯罪及其刑罚的认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体现。作为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应当改变单一追求控制和惩罚的观念,以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不再重新犯罪,过普通公民正常完全的社会生活为目标。 相似文献
219.
谭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51(1):7-13
刑法并非刑事政策的下位概念。就刑法而言,刑事政策仅仅是对它实践形态的某种体认;对刑事政策的过度强调,容易以行政指令式的普遍判断、统一判断,取代法官的个案判断、独立判断,从而不当削弱法律权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乃是罪责原则与宽容精神的结合,实质上是国家权力惩罚技术的改进,本文对我国在这一刑事政策下出现的社区矫正将要发挥的作用持肯定态度。 相似文献
220.
牧晓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2):103-106
我国现行的缓刑撤销程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程序,不能保证缓刑撤销裁定的公正。缓刑撤销程序改革的方向应是使其成为一种典型的司法程序,改革的关键是使被缓刑人以主体身份参与程序。缓刑撤销程序的设计要以保障被缓刑人正当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为本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