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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是社会公众对刑法解释及其结论的认可和接受。它更多和更主要地是与司法活动特别是与根据刑法解释作出的刑事判决发生联系。转型时期的公众认同对于刑法解释极具价值。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主要包括刑法解释的常识化和刑法解释的合理性两个方面。在当前我国,其具体样态一方面表现为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定性的罪名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变更。刑法解释公众认同的实现路径有赖于刑法解释的主体、结果导向主义的刑法解释方法以及公众意见的反映机制。  相似文献   
682.
论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关系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观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683.
单忠献 《行政与法》2010,(6):115-117
司法判决理由是司法权合理化最重要的指标,也是法官思维水平的最典型表现。作为证明司法结果正当性的关键因素,法官的法律解释构成了司法判决理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理应在司法判决中得以充分展示。为了改变我国判决书中法律解释状况薄弱、判决理由不充分的局面,科学合理地写明法官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解释状况就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84.
刑法中的类型思维之提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类型思维是概念思维呈现没落态势时的基本法学思维方式,具有价值导向性、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中间性、使法规范与生活现实相互调适的开放性等特点。在刑法立法上,类型化应是我国将来的刑事立法发展方向;在刑法适用中,合理解释犯罪构成要件、准确形成案件事实都离不开类型思维。类型思维引入刑法领域,标志着刑法学摒弃主客体分离而采用主客体并存的认识模式,意味着刑法解释立场由形式解释论、主观解释论向实质解释论、客观解释论的革新,并带来了对禁止类推解释原则的深思。  相似文献   
685.
欧福永  高萍 《时代法学》2010,8(4):87-91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一(K)款一项是一个颇为复杂和重要的条款,涉及的内容很多,如该款的一般性解释和举证责任问题,“支付的出口商或其他金融机构为获得信贷所产生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保证在出口信贷方面能获得实质性的优势”、“在出口信贷方面”等措辞的解释与适用问题。在加拿大诉巴西飞机出口资助计划案中,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的报告对于澄清上述问题起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86.
法律解释:克制抑或能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来,实务界一直在高调倡导能动司法或司法能动,从而勾起了理论界对司法能动主义探讨的热情。像往常一样,实务界提出的问题,基本是在感觉的基础上理解能动意义的,没有经过认真的论证。从哲学的意义上看,司法能动是法律解释的本质,然而法治要求法律人应该是理性、克制地能动司法,否则能动就变成了毁坏法治的口号。在司法过程中即使少不了能动也不能忘记根据法律进行思维,不顾法律意义的安全性而任意能动不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687.
侵权责任法与特别法及司法解释关系的法解释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应考虑到法解释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侵权责任法与特别法及司法解释的关系。制定侵权责任法必须遵循一般法与特别法关系的法理,对侵权责任的一般问题和侵权责任的基本类型做出一般性规定,无特别法规定的,应做出比较全面的规定;正确处理与协调一般类型规定与特别法规定的关系。处理好与司法解释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侵权责任法与现有有效适用的司法解释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通过司法解释贯彻实施的问题。  相似文献   
688.
郝建设 《政法论丛》2009,(6):97-103
司法方法,即司法适用的方法,主要是指司法裁判方法。司法适用过程,是将法律与事实有机结合,确定案件处理的司法效果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判断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判断两者的相互一致性或符合性的程度;根据事实与法律的有机联系,确定案件的司法效果的推理方式;以及对这一司法效果结论的论证等,无疑是司法方法论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司法方法与法律方法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方法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689.
690.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定罪处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刑法的规定都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需要进行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刑法有权解释应当在刑法用语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超越其用语的量大射程.但我国现有的一些刑法有权解释却超越了刑法用语的含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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