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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只能是直接故意,司法机关对走私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认定存疑时应允许适度的司法推定,不宜将走私犯罪中的"概括故意"与"认识对象错误"相混淆。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又放私构成牵连犯,按从一重罪从重处断。对单位与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能因为主体不同而规定不同的起刑点。在一次走私行为中既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又有其它特定物品的,属于并发的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武装掩护走私应为一个独立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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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之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左玉慧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3):20-22
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的设置是一项不公正不平等的规定,存在诸多负面影响,如助长了职业报复,危及律师事业的发展等,且该法条规定本身亦不严谨。笔者建议,考虑到现行刑法完全存在其他可以援引的法条对该罪规定的三种行为予以规制,有必要取消刑法第306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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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民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1):1-3
中国古代著名的唐律、宋刑统、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等都有条标,条标是这些律中的组成部分,而且还在不断演进。在演进中,这些条标保持了共同点,具体表现为:条标的分布具有共同点、所含内容具有共同点、种类也是具有共同点等。它们在演进中还存在着不同点,后者总比前者有不同程度的演进之处。在这些条标的演进的过程中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技术问题,形成不同点的原因问题和条标演进的走向问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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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副猪嗜血杆菌、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大肠杆菌、肠道沙门氏菌、猪链球菌等12种仔猪致病菌为目标细菌,23SrRNA基因为靶基因,从GenBank中下载其23SrDNA全序列,在其变异区设计特异性探针,在保守区设计通用引物。通过序列分析、PCR靶标与探针杂交试验,建立了有13条寡核苷酸探针和2对通用引物的仔猪常见致病菌基因芯片检测方法。以参考菌株粗提基因组DNA的10倍系列稀释模板做PCR,扩增产物与探针杂交,检出芯片的灵敏度为100fg。对33个参考菌株用芯片检测,结果有1例不正确,只鉴定到属;在61个野外分离株中,55株的芯片检测结果与生化或测序结果一致,有6例不一致,符合率为90%。初步研究证明,该检测方法能快速、有效地鉴定多种仔猪常见致病菌,但要区分某些细菌的致病株与非致病株,还要检测毒力/毒素基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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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fred Burgstaller 《Juristische Bl?tter》2009,131(1):58-60
Nachteilen, die dem Angeklagten durch einen "offenkundigen Mangel" der Verteidigung (also durch falsches oder fehlerhaftes
Verhalten des Verteidigers, das eine konkrete und wirksame Verteidigung, wie sie mit Blick auf Art 6 Abs 3 lit c MRK erforderlich
w?re, nicht mehr gew?hrleistet) entstehen, kann von der Generalprokuratur im Rahmen einer Nichtigkeitsbeschwerde zur Wahrung
des Gesetzes begegnet werde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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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彤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75-7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部倍受关注的法规,它的出台曾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然而,随着实践的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通过对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第33号司法解释中关于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可对部分法律问题的解决做出理论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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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法学视角下,我国《保险法》第16条具有双重结构,对双重结构进行"法律后果"等多层次设问及解析,可以获取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的立法以及法律适用层面的完善路径。第4款和第5款应当增加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前提;保险人在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之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丧失解除权;发现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发拒赔通知书和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顺序。"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替换为"重要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实质是与保险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未告知的事项应当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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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制定的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856条是整个离婚制度的核心。其立法主张和立法技术彰显了整个离婚制度的价值追求和逻辑体系。但是,从整个制度设计上看,其也存在利益失衡和逻辑失范之处。其概括条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缺乏对"重大"和"有责配偶请求权"的限制,整个离婚理由缺乏"苛刻条款"等平衡弱势配偶权益的制度设计。上述缺陷对残疾人离婚权益保护具有负面影响,借助对残疾人离婚案件实证分析所得出的数据,参考世界最新立法例和国际社会最新相关成果,增设"重大情形""残疾人配偶提出离婚需设限制性条件""苛刻条款"以及限缩"第830条重大疾病范围"等立法建议,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离婚制度构建中残疾人婚姻权益保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