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434篇
  免费   81篇
各国政治   81篇
工人农民   32篇
世界政治   86篇
外交国际关系   175篇
法律   1193篇
中国共产党   190篇
中国政治   353篇
政治理论   264篇
综合类   1141篇
  2023年   10篇
  2022年   13篇
  2021年   21篇
  2020年   63篇
  2019年   39篇
  2018年   46篇
  2017年   71篇
  2016年   59篇
  2015年   54篇
  2014年   147篇
  2013年   317篇
  2012年   250篇
  2011年   218篇
  2010年   184篇
  2009年   207篇
  2008年   260篇
  2007年   253篇
  2006年   268篇
  2005年   300篇
  2004年   257篇
  2003年   192篇
  2002年   143篇
  2001年   64篇
  2000年   53篇
  1999年   18篇
  1998年   2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2篇
  1990年   2篇
  198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51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朱春涛 《河北法学》2006,24(12):192-195
探讨确定民事主管的基本原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具有比较重大的意义.确定民事主管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即法定原则、保护性原则与有限性原则并重原则、适度司法能动原则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相似文献   
122.
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演变在形式上主要经历了由家族到个人再到自然人与法人并存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市场主体.民事主体的传统判断标准也受到新标准的冲击.民事主体二元结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合伙在内的第三类民事主体的形成与发展适应了现实生活的需要,民法典应赋予其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23.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相似文献   
124.
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现状调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务员应当是道德的先行者,其德行操守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调查分析了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现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建议包括:创新道德知识开发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平衡记分卡引入道德评价体系等。  相似文献   
125.
论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否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我们如果从现行法律规定的现实危害性、法理依据、法律依据及历史必然性等方面来论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则可能会取得一些有益的收获。  相似文献   
126.
台湾地区民事证据保全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彻底改造所移植外国法,更新传统诉讼观念,解决诉讼拖延、效率低下和诉讼成本高昂问题,我国台湾地区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就证据保全制度从立法理念到具体内容进行了重大变革。新证据保全制度所蕴含的保障程序主体权、扩大诉讼解决纠纷能力、疏减讼源及预防纠纷发生的理念,以及为贯彻该等理念在设置具体制度时,扩大证据保全范围、规定并引导当事人于证据保全程序中达成协议和严格证据保全的程序保障的做法,对大陆证据保全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27.
魏琼 《法学论坛》2006,21(5):139-144
古代西亚地区的《乌尔纳姆法典》对民事关系有着极为丰富的表述。它既代表了古代西亚地区最早法律文明的昌盛水平,也成为探究民法起源时的首要环节。因此,对《乌尔纳姆法典》颁布之前苏美尔城邦的经济交往关系、《乌尔纳姆法典》的民事规范以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8.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涛 《法学论坛》2006,21(2):68-75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于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因为过分的干预而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率,干预的形式主要应该是对土地规划的严格执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中缺乏土地下级所有权这样一个中间环节,影响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129.
具有担保功能的权利,并非都是担保物权。如果一项权利既不符合担保物权的特征,亦有违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就不属于担保物权。对比浮动抵押与担保物权的特征可以发现,浮动抵押有担保功能但并非担保物权。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宜将浮动抵押从担保物权体系剔除。考察比较法资料,结合“charge”的词源语义,遵循语言翻译的忠实严谨原则,宜将“floating charge”译为“浮动担保”而非“浮动抵押”。至于浮动担保何去何从,相对合理的方案是将其嵌入合同法域,规定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之“合同的担保”章节,以此彰显民法典的体系性与逻辑性。  相似文献   
130.
王铁雄 《河北法学》2020,38(1):20-42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确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对解决承包地流转闭锁抵押难行等问题意义重大。却因将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以法律固化,新设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类型混合、流转不济,无益承包地债权性与物权性并可市场化开放性流转之“三权分置”目标实现。受其影响,《民法典分编(草案)》亦存同样问题。亟待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入典完善。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遵循《民法总则》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前提下,于《民法典分编(草案)》完善中,基于英美地产权客体权益分离理论与大陆法系二次权能分离理论具兼创债权性与物权性经营权功能的地权二次分离理论,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不变上,从其客体权益中分离出二元化土地经营权,并分别于合同编增设农地租赁经营合同具体规范债权性经营权、于物权编构造“农用地使用权”科学规范物权性经营权。以利能以债权性经营权顺农地灵活经营实践、物权性经营权应农地抵押及长期经营所需的二元化路径,促现行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向派生出的土地经营权市场化开放性流转发展,以实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入典达成“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之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