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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登记是海域使用权变动中的公示方法,其公示的是海域使用权的权属状况或者海域使用权的不复存在。“海域使用权公示”和“海域使用权享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的海域使用权变动,登记公示是海域使用权享有的要件。但海域使用权公示的效力还有登记对抗、未登记不得再处分两种。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中应该增加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两项制度。 相似文献
52.
关于我国破产重整计划批准制度的思考——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院批准是重整计划生效的必要条件,它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制度中,应当为认为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提供异议的机会,保障其程序权利,同时应当设立完善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标准,作为法院在批准重整计划时必须遵循的条件,防止法院重整计划批准权的滥用和误用。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计划批准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要求。 相似文献
53.
论禁治产人与无行为能力人的当代私法命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古老的禁治产人制度因背离当代人权保障的理念,陆续退出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作为继受了禁治产人制度的我国成年无行为能力人制度,除了在理念上存在着与禁治产人制度相同的问题外,在立法和适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未来民法典对成年人应取消无行为能力人一级的司法拟制,保留限制行为能力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实行个案审查以确定行为人的行为能力的欠缺范围。新设监护登记替代行为能力宣告的公示方式。 相似文献
54.
55.
段明学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8(2):70-74
拍照、摄影是侦查机关为证实犯罪、保全证据之目的,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等场所或人身进行照相取证,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侦查措施。由于拍照、摄影会对拍摄对象的个人尊严及隐私权等造成侵犯,需要遵守法定的条件及程序。我国刑诉法对拍照、摄影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普遍存在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隐私权的情况。有必要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订拍照、摄影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56.
田小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1):68-7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是大陆法系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从而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物权法》借鉴大陆法系这一法律制度的成果建立了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但是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效力界定、与本登记的衔接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因而提出完善之道非常紧迫。 相似文献
57.
物权登记与法定公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证机关的实质审查无论在能力和"便民"方面较之登记机关更有优势,也是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趋势.我国应在物权立法上引入法定公证制度,基于公证跟随登记的原则,与物权登记制度衔接. 相似文献
58.
论国际投资争议的“强制性仲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理论与实践都认为,自愿性是仲裁的基础和核心。但随着国际社会与国际交往的发展。在国际投资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了强制性仲裁。国际投资领域中的强制性仲裁的出现,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动向,而且随着发达国家通过投资条约及其他国际条约日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日益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度,强制性仲裁可能会有更大的发展。其所涉及范围也可能从投资领域扩及到其他领域。 相似文献
59.
按照法律规定的船舶价款分配程序,探讨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实务问题,如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和执行中的参与分配程序的比较,债权登记的范围、期限与形式,债权分配的顺位等。 相似文献
60.
民事责任与义务的界分问题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之通说不能妥当解释责任的强制性问题,而将义务与责任划分的界线确定在裁判文书生效时,方可将责任与强制性直接联系起来。裁判文书生效之前当事人所负担者均应定性为义务,对此还应当以义务违反时为界再划分为原本义务和后发义务。违反原本义务所直接产生的后果只是对其更不利益的后发义务,而尚非得被强制承担的责任,经生效司法裁判确定后方可谓之责任;违反原本义务者在经生效司法裁判确认之前仅是"责任嫌疑人",之后才可谓之"责任人"。因此,民事责任应界定为:民事主体确定地违反民事义务或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得被强制承担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