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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学术自由:侵权与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术自由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具有共性,但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行为的主观方面和行为后果不是认定学术自由侵权的必备要素。从学术自由权成立的正当性出发,有三类限制或禁止学术自由的行为是应予允许的。在现代社会中,按照在实践中得到运用的广泛程度和实际效果,最重要的学术自由权救济机制包括宪法救济、一般诉讼救济以及通过结社进行的自力救济。 相似文献
33.
高校校规的违宪审查问题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我国高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 ,但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 ,所以 ,我国高校校规是一种自治规章 ,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大学生是国家的普通公民 ,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 ,但现行司法体制在处理高校校规侵犯大学生宪法权利的行为时存在许多缺憾。为使高校管理法治化 ,高校校规必须接受违宪审查。法院在审查校规合宪性时应遵循一些原则 ,诸如法层级效力规则、校规合宪性推定规则、禁止歧视对等规则等 相似文献
34.
修改后的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从修宪的背景、修宪的精神以及立法机关的解释可以解读出 ,该原则强调人权的个体性、非工具性和非功利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具有极强的功利性 ,对权利保障的规定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因此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 ,应当以修宪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内涵和要求为检视标准 ,重新界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确立或修改相关的诉讼原则、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35.
人大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产出量、重要学科地位有待提高。不宜继续沿用“人大制度学”、“人大制度研究”等称谓,一般应采用“人大学”、“人大法学”等称谓。人大法真包含于宪法,但是,宪法学真包含于人大法学,不过,宪法学与人大法学真包含于人大学。研究的主体是人大法及人大法学,反对片面地从研究内容上将人大学与宪法学完全割裂开来。以往人大学研究的理论苍白,很大程度上与研究方法的边缘性知识熏陶、训练之缺乏有关。人大学的法学之维阐释是永无止境的,惟其如此,不断提高人大学的理论性与实用性并希冀给法学人能在这个领域不断追求知识增量的愿望和持久的信仰。 相似文献
36.
中国传统的权力制约机制因其不具有一种常规性的政治纠错功能而存在天然缺陷,宪法诉讼从表面上看虽然身处"反民主之困境",但基于二元民主理论、基本人权的价值取向及其所具有的权力动态平衡功能,是一条具有政治正当性的权力制约路径. 相似文献
37.
实证主义经济宪法学的基本结构——一个基于文献综述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证主义经济宪法学的研究包括了对制宪程序及其影响因素的经济研究和对宪法规则产生的经济影响的研究两个部分。前者包括:第一,静态经济研究,主要是对影响制宪程序的因素的研究,在制宪的经济背景,个体的利益衡量、偏好、价值观、意识形态,社会的风俗、习惯、社会规范和诸如利益集团、社会组织、供以参考的其他国家的宪政制度等。第二,动态经济研究,主要包括对显性宪法变迁的经济研究和对隐性宪法变迁的经济研究。后者包括研究宪法权利的经济影响和研究统治结构的经济影响。 相似文献
38.
论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通过分析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及其与区际法律冲突的关系 ,探讨了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之间的关系。此外 ,本文还着重讨论了中国的宪法 ,尤其是两部基本法 ,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影响。本文的结论强调 ,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复合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范围及其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39.
人们通常将宪法监督模式在总体上划分为四种典型的类型,即立法机关监督型、司法机关监督型、宪法委员会监督型和宪法法院监督型。不同的国家之所以要选择不同的模式,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原因,如理论基础、法律传统、历史际遇、司法体制等。对宪法监督模式差异性的成因进行多角度的考察,对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0.
In October and November 1940, the German Military Command which ruled conquered Belgium, introduced a series of measures aimed
at the identification and exclusion of the Jews of that country. The Belgian government of the day refused to allow the measures
to be incorporated into Belgian law, but did permit, under their reading of the Hague Conventio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local administrations to assist in implementing the German anti-Jewish Decrees. The Brussels Bar, Prosecutors and Court of
Cassation refused to accept the authority of the Occupier to violate basic rights guaranteed under the Belgian Constitution.
Officials in Antwerp, on the other hand, struck all lawyers identified as "Jews" from the Roll.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se
instances of "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 and "constitutional betrayal" by these actors in the Belgian legal system, and offers
som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f important questions about our historical and current understandings of legality, legitimacy
and citizenship in light of this part of the Belgian experience of law under Nazi occupation.
This revised version was published online in July 2006 with corrections to the Cover Date.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