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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梁莉娟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52-54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这一制度的设立将使法官的职权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与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之间的矛盾会不断凸显,严苛的再审条件也会阻碍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的畅通,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也无法得到保障。借鉴域外小额诉讼救济机制,允许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提出异议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52.
李宏杰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3):96-99
自1997年《刑法》以总则加分则的方式全面规定单位犯罪以来,十七年过去,《刑法》的历次修改未再次涉及,这使得单位犯罪体系粗糙的刑罚配置与疏漏颇多的刑罚适用问题得不到改善与解决。面对当前单位犯罪刑罚规定中处罚原则不合理、刑罚种类单一、处罚规定粗糙混乱等诸多问题,一条从单位犯罪主体重设出发,到刑罚独立体系构建,再到罚金刑具体细节调整的重构之路应被提倡。 相似文献
153.
段益民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5)
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 ,要做到一“快”、二“细”、三“准”。侦防的具体措施有 :一是强化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 ;二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村”的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专门的侦查机构 ;四是加强基础工作 ;五是建立联防协作区 ;六是加大打击和奖励力度 ;七是严格控制阵地。 相似文献
154.
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中不可或缺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完善既有方式、探索新的途径入手,死刑替代措施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严格的无期徒刑;附赔偿的长期自由刑三种。当前,有必要在立法上对刑罚体系作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以全面体现死刑替代措施;在司法中,注意发挥死刑替代措施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5.
轻微刑事案件由于其所特有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可调解及和解性,在侦查阶段便可通过协商机制予以解决,不必进入公诉司法程序,而在已经进入公诉程序的案件中亦可以通过恢复性处理机制对案件嫌疑人进行惩改。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具有现实必要性及价值,同时也存在相关问题,需要完善侦查阶段调解的路径,形成处理此类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相似文献
156.
157.
秦悦涵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6):45-51
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相较于以公正为价值导向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以效率为最主要的价值导向,具备程序更加简化、期限进一步缩短的特点。速裁程序在极大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仍存在着适用范围过于狭窄、程序阶段性衔接不足、侵犯被告人基本诉讼权利等缺陷。对此,应当坚持以效率为速裁程序制度设计的价值导向,总结我国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域外成熟经验,构建贯穿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58.
李昌奎案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改判李昌奎死缓。消息一出,全国舆论哗然。该案引发了一场轰动全国的死刑适用大争论。在这场大争论中,法官认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公众则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场因李昌奎案引起的死刑适用大争论,对推动法治和正义深入人心,对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将起到难以估量的重大意义,是一次难得的普法教育。 相似文献
159.
中国大陆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争议问题的准据法为大陆地区法律,而大陆地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国际上对于争议问题存在国际惯例的情况下,法官决定是否适用该国际惯例.涉台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一般适用在涉台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结算等方面,且受国内强行法、公共秩序保留等限制.统一实体私法条约可以作为“国际惯例”而适用于涉台民商事案件. 相似文献
160.
铁路货物列车“拖尸”案(事)件是指受害人由于他杀、自杀、意外死亡等原因,尸体被货物列车从事发地拖运至发现地的案(事)件.在1991年-2012年上海局鉴定的17例货物列车“拖尸”案(事)件中,意外死亡12例、杀人碎尸1例、自杀1例、其他3例,死者以男性为主(16例),多为乡村农民和盲流,死亡原因主要为机械性窒息和颅脑损伤.在17例货物列车“拖尸”案(事)件中,受害人多为缺乏铁路常识,无钱买票而爬乘货物列车的乡村农民或盲流,尸体通常多在货物列车终到站并多在卸货时被发现,由于尸体现场遭到人为或外在不同程度的破坏,增加了法医学鉴别的难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