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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郑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131-134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在控制死刑的问题上,程序法有四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死刑案件审理中证明标准的确立和证据规则的完善,二是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三是死刑判决后的纠错路径的设置和死刑赦免制度的激活,四是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解决此四方面问题后,刑事程序法当能在控制死刑方面发挥其自身独特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2.
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些与治安管理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事项,设定禁止一般人从事。只有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从事该行业。公安行政许可作为一种制度,是国家在治安管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一治安行政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和治安环境。 相似文献
183.
裴兆斌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49-50
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是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案件受案不实直接影响公安工作正确决策、干扰治安秩序、破坏警民关系。本文分析了治安案件受理工作的现状、探讨了治安案件受案不实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4.
王扬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95-98
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翔实地反映出一定阶段人们对立法成果的实践情况。刑事诉讼中审判方式变革的直接产物就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当下量刑规范化的提倡,推进了量刑程序的改革。量刑情节作为萦绕量刑始终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不容小觑。从20世纪90年代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到如今的量刑规范化的提倡,都是一种司法实践对立法规定的回应,立法及时又将产生良性的互动。这种互敬的对话模式是立法层面的反思,更是司法角度的自省。针对目前集中反映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酌定量刑情节问题,在有限思索的方寸间试以论述。 相似文献
185.
周喆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4(4):100-103
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关于再审程序划分的“三阶构说”日渐占据民事诉讼学界的主导地位.应从“三阶构说”的理论基础出发,结合现有法律规定,深入研究并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程序具体内容,并针对其中若干疑难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进一步完善申请再审案件受理程序的理论方向和具体构想,力求建立起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程序. 相似文献
186.
李富声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3):126-131
治安案件办理工作可以简要地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羁束型和自由裁量型、程式型和实质型。如果被动型、程式型治安案件办理工作在实践中占多数,将使治安案件办理工作系统成为潜藏巨大危险的增强系统。改革治安案件办理工作,建立良性发展的治安案件办理工作系统,应当从更大系统视角考量,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公安机关内部、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公安机关与合法私力救济组织之间的正反馈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行系统。 相似文献
187.
188.
我国刑法在绑架罪中规定,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这种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有利于司法的一致性。但是,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分别包含不同情形,二者相互之间及其不同情形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等不尽相同,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应当采取完全相同的法定刑。绑架罪中绝对确定法定刑应当进行修改,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189.
陈红英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5):45-47,77
刑罚轻刑化是人类社会法律制度进一步关注人权和走向文明的体现。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背景下,笔者通过对刑罚轻刑化的法律价值与我国刑罚轻刑化的现状分析,着重从立法与司法层面将历史上重刑主义与轻刑政策加以比对和研究,以增强轻刑化观点的可信度与可行性,为我国刑罚轻刑化实践路径在制度构建层面夯实理论根基。 相似文献
190.
王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3,36(3):84-86
法理上将抢劫罪区分为基本类型的抢劫罪、结果加重类型的抢劫罪与情节加重类型的抢劫罪,这种划分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死刑设置的原意,且更有利于运用加重构成理论以及其未遂形态来限制死刑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守死刑程序用尽原则。在对抢劫罪进行死刑司法控制时,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犯罪对象等,同时必须考虑其是否存在酌定量刑情节,通过刑事和解结案,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社会矛盾,而且还可以起到限制死刑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