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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规制是现代政府不可缺少的管理职能,政府规制机构是规制的核心。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中,规制机构缺乏独立性,规制立法不科学,规制行为不规范。因此,必须对我国政府规制进行改革,实行政企分离,保证规制机构的独立性,完善规制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2.
关于精英决策的制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精英决策的模式是民主政治欠发达的国家广泛存在的一种政府决策模式 ,其形成是有集体行动的逻辑和根源的。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精英决策的模式缺乏制度效率。中国政府的精英决策模式向民主决策的转变 ,需要在克服集体行动“失灵”和遵循制度效率标准的基础上 ,做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33.
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也是行政诉讼中一个特有的问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泛程度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此 ,有的学者认为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既不可能 ,也不必要 ,行政诉讼应实行受案范围的有限原则 ;也有的学者主张从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出发 ,一切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文试图从行政诉讼的价值基础 ,立法宗旨 ,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入手 ,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予以剖析 ,并提出笔者的一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4.
权利冲突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平华 《法律科学》2006,24(6):60-69
权利冲突不是伪命题。结合权利冲突的原因,权利冲突可定义为,因为权利边界的模糊性、交叉性等而产生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间的权利矛盾关系或者因行使权利而导致他人受到侵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5.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常常是无单放货案件的争议焦点。无单放货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交货行为,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应从卸货时起算,也不应从放货时起算,而只能从应当交货之日起算。在《海商法》下,时效中止的适用不应局限于最高法院对《民法通则》的解释,各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诉权的客观原因都可构成时效中止的事由。  相似文献   
136.
论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在判断公序良俗的过程中,应当尽量抛弃其主观好恶等个人因素。在判断标准的选择上,法官应考虑当事人所属的民族与地域,适当借鉴经验主义标准与唯心主义标准,顾及普通人的感受与专家的评判。在进行判断时,法官既要重视普通人中间的流行意见,又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相似文献   
137.
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认定标准应采纳结果标准说。从我国现行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出发,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的危害结果,但不是滥用职权罪的罪量,不能作为滥用职权罪的客观处罚条件,也不能成为客观的超过要素。因此,应当将行为人对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构的心理态度作为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38.
渎职犯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立法状况的回顾和与部分国家、地区渎职罪立法比较 ,当前我国渎职犯罪主体法律规定的缺陷表现在 :一是刑法对渎职犯罪主体的规定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 ,存在较大漏洞 ;二是渎职犯罪法条过于细化 ,条款比较繁琐 ;三是部分法条的犯罪主体与实践中行为主体不符。我国立法应将渎职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同时对现行渎职罪的罪名进行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139.
在我国专利法中 ,仅对外观设计专利 ,第二十三条规定明确了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是否意味着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存在在先权原则制约 ?如果对此两类专利不存在在先权制约 ,如何理解适用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不视为侵权的行为属于对专利权的合理使用还是专利权的取得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 ?不解决上述问题 ,就无法分清实践中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和专利侵权的界限 ,由此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作者以程序法的视角和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协定确立的基本原则为背景 ,从明确保护专利技术的在先使用权、专利技术在先使用权抗辩专利权的法律适用、专利技术在先使用权的效力地位及保护途径三个方面来探讨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40.
新时期监狱民警行为规范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时期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对监狱民警行为规范化的时代文明性和法定性赋予了新的内涵 ,因而 ,监狱民警就必须以其规范的执法行为对监狱和罪犯进行科学管理、文明施教。这不仅体现在执法当中 ,更体现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管理当中。监狱民警行为的规范化对矫治罪犯行为和促进罪犯行为的规范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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