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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我国司法实践中,常出现通过改变案件审理者而影响审判结果的现象,这与我国缺乏法定法官原则有关。法定法官原则要求法院按照预先设定的标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和审判法官,而不能在纠纷诉诸法院后自由裁量。我国管辖权制度改革也应当贯彻此原则,规范管辖权转移、明确级别管辖标准、禁止随意分配案件的审判法官。 相似文献
272.
杜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3):132-135
法院超审限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司法的公平与效率。由于法院的超审限而导致诉讼当事人的损失加重时,法院应承担的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国家赔偿法》颁布后,民事、刑事和行政赔偿都被囊括其中,但三种赔偿机制都不能直接移植用于法院超审限的行为,必须引入司法赔偿的概念,重构一个赔偿机制来解决法院超审限导致的损失加重责任。 相似文献
273.
董晓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4):50-53
被害人承诺,作为正当化事由之一,是关于公民私权与国家、社会公权的界限划分的理论,进而也体现了国家对于法秩序不同价值的取向,世界各国大都为其设定了不同的成立条件。但是该理论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建立,在注重人性化与法治化的今天,我国必然会将其立法化,因此研究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就具有了现实的意义。本文拟从承诺权限、主体、主... 相似文献
274.
案件管辖权限的划分与确认是司法机关履行司法公权力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司法管辖的理论及实践也应与时俱进。如何清晰地界定铁检机关的管辖权限,如何利用管辖权限的划分、完善创新铁检管辖理论、充分发挥铁检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于铁路运输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275.
黄小勇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4):46-49
第一时间响应要求重视属地管理为主的危机应对准则,但实践中盲目过度依赖高位介入潜藏着一定的危险性。高位介入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有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科学的危机处置,需要理性地处理好属地管理为主与高位介入的关系。 相似文献
276.
作为解决国际体育争议的主要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进行的仲裁极大地促进了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其仲裁争议的前提是它对有关的争议具有管辖权。国际体育仲裁中的管辖权主要涉及国际体育仲裁的管辖体制、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仲裁协议的特殊性、强制性仲裁条款问题以及对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277.
叶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3):76-85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指定监视居住被定性为羁押替代措施。但是,指定监视居住的制度性特征与传统的非羁押性措施格格不入。立法上指定监视居住的定位混乱一定程度上源于非羁押措施的传统理论界定不清晰。世界范围内人身性强制措施的发展早已模糊了传统理论划分的羁押与非羁押的边界。根据国际人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一项人身性强制措施进行定性,不依据该措施的法律称谓,而是审查该措施是否会造成被追诉人处于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具体标准审视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可以认定,指定监视居住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逮捕后的羁押措施。指定监视居住的立法定性是失当的,由此会带来诸多负面后果。 相似文献
278.
基于法律、经济与政治层面的考虑,部分拉美国家通过采取一系列具体举措来限制甚或反对ICSID的管辖权。但从现实效果来看,这些具体举措对ICSID在解决国际直接投资争端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影响有限。尽管ICSID投资保护作用的发挥程度仍将取决于ICSID仲裁庭能否从投资争端案件中找到管辖的依据,但是在目前,ICSID仍维持其全球(当然也包括拉美地区)外国直接投资保护的国际性中心地位。 相似文献
279.
280.
与传统知识产权争议相比较而言,受案法院在实现涉网知识产权案件场所化并进而确定管辖权的过程中,因为案件当事人身份地位及行为地点之认定上的困难而面临着更多的疑问,特别是侵权行为地与权利来源国等用以确定知识产权争议管辖权的主要依据,在网络技术背景下的适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或然性。由此诸如滑动标准、针对性标准等那些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网络技术特色,又能顾及当事人行为取舍及主观能动性的标准不断注入到涉网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之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