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555篇 |
免费 | 4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9篇 |
世界政治 | 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9篇 |
法律 | 857篇 |
中国共产党 | 21篇 |
中国政治 | 116篇 |
政治理论 | 19篇 |
综合类 | 566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15篇 |
2020年 | 29篇 |
2019年 | 11篇 |
2018年 | 15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16篇 |
2015年 | 15篇 |
2014年 | 62篇 |
2013年 | 66篇 |
2012年 | 114篇 |
2011年 | 118篇 |
2010年 | 121篇 |
2009年 | 128篇 |
2008年 | 126篇 |
2007年 | 119篇 |
2006年 | 142篇 |
2005年 | 150篇 |
2004年 | 136篇 |
2003年 | 74篇 |
2002年 | 41篇 |
2001年 | 52篇 |
2000年 | 26篇 |
1999年 | 8篇 |
199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59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侵权法的局限性催生了环境责任保险,而传统侵权理论对环境责任保险正当性的质疑是站不住脚的,它阻碍了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事实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把环境民事责任与合同契约责任有机联系起来,弥补了侵权行为法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局限性,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不仅不违反道德规范,不会导致个人责任没落,反而突破了传统侵权理论的桎梏,强化了侵权法的补偿功能,促进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扩大了侵权责任的范围和领域,有助于近代侵权法向现代侵权法过渡,对侵权行为法具有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42.
刘海云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2):110-116
因为连带责任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嫌,故连带债务不能推定,只有在法有明确规定时法院才能判令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司法实践中,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法院的判决多认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法官造法必然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不公正,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文章对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一些立法、司法建议,进一步论证该制度的合理性和其实践意义,使其有益于司法需要. 相似文献
43.
刘燕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6):33-35
汽车试驾是目前汽车销售商普遍采用的促销手段之一.由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和法律规定不明确,汽车试驾过程中也经常就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等发生法律争议.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提出应该在明确汽车经销商的法律义务的前提下来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并针对试驾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44.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确立的危险责任只施加在那些其所从事的危险通常已由法律精确定义了的具体特定人身上,即机动车的保有人,对其他并非机动车保有人的驾驶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确定应当采取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二元标准,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保有人,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以及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这两个方面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45.
汪水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1):99-105
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是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主要理由,来确定责任主体赔偿或补偿责任的一种责任认定方式,是对传统归责方法的一种矫正。公平责任受其特定的归责理由的限制,主要适用于监护人责任、雇主责任、紧急避险责任中某些特定的情况,也适用于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或责任分担和对赔偿数额的限制方面。从立法例和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对正确认识和运用公平责任归责方法,具有重要司法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6.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随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提单也从一般托运收据发展成为物权凭证.提单作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或抵押,它已具备了一种有价证券的性质.提单的内容、条款以及调整提单的法律也随现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而日趋详细和完善.但是,近些年由于航运的变化,无正本提单提货的现象频繁发生,这种行为的产生对传统的航运制度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很大.无单放货问题在司法实践和航运实践都引起重视,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47.
在作为特殊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度中引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商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行为的类型、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48.
叶榅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4):41-47
附随义务是债务人基于诚信原则,为维护债权人的固有利益,在给付义务之外所负担的必要注意及保护义务。在判断附随义务存在与否及其履行与否等问题上,债务人主观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附随义务的违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这符合附随义务的性质、目的及交易实践。违反附随义务,债务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其最主要者,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例外情形还可成立强制履行和违约金责任,及构成合同解除之原因。 相似文献
49.
网络转载行为在极大地丰富互联网信息的同时,也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平衡网络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冲突是解决纠纷的正确思路。应当在明确界定网络转载直接侵权行为的基础上,以责任归结为路径,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相似文献
50.
张娟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5):106-108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资源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些公司为了免于承担环境责任,常常通过破产清算、注销法人资格来逃避法律责任。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国家、社会和他人不得不为破产企业的环境侵权行为埋单,环境资源成为许多企业的免费商业成本。我国至今还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对企业的这种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和规制。破产企业的环境责任已经成为社会实践对破产法和环境法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