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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未来社会新的发展观是面向21世纪全人类无法回避的课题。未来社会新的发展观的基本取向是 :从改造自然、技术、环境等转向改变人类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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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36(1):149-160
当前司法改革中,强制指定辩护制度成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方式,但尚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强制辩护制度与强制指定辩护制度的根本目的均在于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辩护。域外强制辩护制度在适用范围、启动方式、适用阶段、辩护自主性问题以及法律救济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对我国而言,强制辩护制度对于完善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具有启示意义,可以在量刑标准、诉讼程序、诉讼全阶段方面着力扩大适用范围,明确违反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可能产生证据资格和程序效力否定性后果,构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选择制度以及健全强制指定辩护质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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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对出现死亡后果的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往往不能达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主要原因在于不能对作为案件认定依据的尸体作及时、科学、适当的检验.而司法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而缺乏对尸体的正确处置与检验程序规范化建设的缺失,导致检察机关对该类案件的办理存在诸多诉讼风险.鉴于此,建立由检察官主导的全面尸检程序可以成为司法机关正确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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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若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07,5(3):8-11
"交往理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对交往进行了系统阐述,并首次创建了马克思主义的交往理论。今天,我们重温"交往理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构建和谐世界,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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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公正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德礼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26(3):53-57
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仅以经济发展为前提,还要以社会公正发展为前提。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学说是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变革理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终极关怀”。只有社会公正发展,人才能有一个真正发展的社会条件;反过来,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又能推进社会公正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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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人格利益的全面保护和一体保护为基础 ,分析了一般人格权的必要性和应具备的特征 ,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该选择的人格利益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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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旨是在实现人类解放、社会进步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最高诉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新学说的目的和使命,也是他们在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这一过程中内在的逻辑归宿和价值追求。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一个不断丰富和深化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具体而复杂的实践过程,为此我们需要正确理解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内涵,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为这一理想的实现提供坚实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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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龙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0(3):38-40
素质教育是一种现代化的教育理念,是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不是简单地对“应式教育”的否定,而是一种新的教育体制的构建。面向大众,人人都要受到教育,培养个性、激发潜能,让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培养时代需要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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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敏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18(2):49-53
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内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互为前提和基础,二者是一个相辅相成、互动共进的统一过程。实现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