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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李虎子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4):102-10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新刑法规定的一个新罪名。由于本罪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刑法的规定也不很清晰,所以,与本罪相关的一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争议。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以此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等。对此,只有在综合分析后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2.
林毅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8,23(1):59-62
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的全面实施开创了职工教育的新模式,为职工终身学习创造了条件,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广泛欢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一名授课教师,要对开展素质教育工程的意义有深刻的认识。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员的交流。要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学员实际水平,确定授课重点。并注意结合成人学习特点,改变教学模式,引导学员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强化学员自主学习意识。 相似文献
133.
饶国栋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2)
国家权利是国家就维持其存在和履行职能所应有利益而享有的一种支配自由。国家也会受到犯罪的侵害 ,国家被害的客体是国家权利。国家权利也有防御犯罪和利益补救的护卫需求。 相似文献
134.
云南建设我国通向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南建设国际大通道的思路一经提出,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了通道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各方面说明了通道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实际上,云南建设我国通向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诸如经济增长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产业结构的变化、城市化水平、区域间的经济社会联系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等.只有在分析清楚这些制约因素,并在具体实施中逐步解决相关的问题,才可能把国际大通道的建设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 相似文献
135.
杨东霞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1,(1)
香港民事侵权分为侵犯和非故意干扰两类,对民事侵权的救济可以是法外的,也可以是经过法庭裁定的。在民事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提出免责理由为其辩护以达到免除责任的目的。可以对香港地区民事侵权的含义、种类、救济手段以及答辩等法律规定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136.
137.
王海泉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1,13(3):15-18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求我们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但是在实践中两者的统一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根源在于监督机制、干部管理体制等存在缺陷。要实现对上对下的统一 ,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加快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 ,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 相似文献
138.
目前我国有关故意杀人罪中死刑裁量因素的审查难有真切、统一的基准,而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刑法条文含义的理解和阐释较为草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体现的裁判趣旨未得到充分领会;各量刑因素的作用莫衷一是、标准不一,“估堆”量刑的困境萦绕其间,因而须探索故意杀人罪中相对合理的死刑裁量基准。具体而言,须区分各量刑因素的轻重、位阶,建构以责任刑为主、预防刑为辅的死刑裁量基准。至于是否入围死刑圈主要是仰仗责任刑阶段的判断。若责任刑阶段均是从严因素,基本会入围死刑圈的审查。死刑圈内的三种准刑种如何抉择,取决于对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判断。在预防刑阶段若均是从宽因素,一般死缓的判决即可满足要求;若从宽因素和从严因素交错,死缓限制减刑的判决基本可满足要求;若只有从严因素,则有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 相似文献
139.
律师惩戒制度对维持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和专业素质起着规范和监督作用.在本质上这一制度反映出律师行业的自治性和国家对这一行业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互动关系.民初北洋政府时期在律师惩戒领域实行的是两级两审制:由高等审判厅推事组成的律师惩戒会是初审机构,由大理院推事组成的复审查律师惩戒会是复审机构.这一时期的律师惩戒事宜几乎完全被司法机构所垄断,律师公会被排除在外.就制度渊源而论,北洋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是对大陆法系中日本制度的借鉴,而有别于德国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