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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保证侦查办案质量是社会和谐的大前提,是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转变执法观念,探求提高侦查执法质量的有效途径,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社会相统一;坚持依法办案与依法保护相平衡;坚持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并重;坚持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相协调;坚持素质强警和科技强警相促进。  相似文献   
812.
范小华 《河北法学》2008,26(6):127-130
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和运用,能有效而及时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和解协议的产生和履行必然会对执行程序产生影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和救济途径规定得不够完善,给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问题。在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现行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13.
法制意识和大局观念是当今世界刑事侦查战术思想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的侦查模式和管理体制仍存在某些弊端,很难适应现代侦查活动的发展需要,有必要从思想上和制度上来完善,重构侦查执法理念。  相似文献   
814.
袭警的频繁发生是警民关系恶化的结果,是警民关系不和谐的表现。通过民警的公正执法,在互信的基础上建立理性和谐的警民关系才是减少袭警现象的根本之道。  相似文献   
815.
论公安行政执法与公民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切实维护公民权利,这不仅是实现公安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但在当前的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日前的法律、法规对此缺乏有效的规定,而且是因为公安民警对维护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鉴于此,文章就有关公安执法中的公民权利保护问题作了必要的阐述与探讨。  相似文献   
816.
反垄断的执法机构一直是我国反垄断立法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目前反垄断法草案和国外相关立法实践的分析,试图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协调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817.
作为规范行政机关的执行行为的法律规范之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现在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颁布或执行,而是在我国行政法制化的一个推进剂。尽管这部法律还在讨论之中,但基于保护人权与加入WTO的需要,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也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18.
张美榕 《时代法学》2006,4(1):109-113
至今为止,在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尚无相互执行判决的安排。近日以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相互执行商事判决》建议安排进行进一步的研讨,以期推动内地与香港两地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商事判决的法律机制的构建。根据2005年9月内地与香港就此一事项举行的会议,内地与香港已经就建议安排中的绝大部分议题达成了共识,由此可以预见该建议安排将在不久的将来在内地与香港得以落实。  相似文献   
819.
浅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思民 《时代法学》2006,4(3):71-75
根据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设置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保障反垄断法的严格有效实施。我国应当借鉴这一做法,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依法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准司法权,以保障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反垄断法(最新送审稿)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也予以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820.
张卫平 《现代法学》2020,(1):116-131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试图实现被申请人的权利救济和国家对仲裁更全面监督的双重目的。但由于这一具有司法监督职能的制度被置于执行阶段,不予执行事由实质上成为一种被申请人针对执行请求的抗辩主张,从而与司法审查监督无关。且由于抗辩一旦成立即具有废除仲裁裁决执行力和既判力的双重后果,导致抗辩主张与实际效果的背离。现行制度的这一结构导致了审判权与执行权(执行裁决权)行使的混同。这一结构性缺陷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在认识上误认为仲裁裁决当然具有执行力。但在仲裁和执行法理上,执行力专属于国家司法机关,仲裁作为民间裁决要具有可执行性,必须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确认。这一过程是审判权的运用,而非执行权的运用。有鉴于此,应当专门设置对仲裁裁决可执行性的审查程序,即由权利人向法院提出对仲裁裁决的确认申请,法院予以审查确认。法院的确认裁决与仲裁裁决共同成为执行根据。该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审理程序,兼具诉讼性和非讼性。该程序使国内仲裁裁决的执行与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的执行保持了一致,也进一步实现了审执分离,使国家对仲裁执行的监督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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