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对物权和对人权产生于罗马法诉讼格式的影响,出现于一千年后的注释法学派理论中,并由于日尔曼法获得了广泛的实践应用,其含义日益多元,发展至今具备了至少三重含义对物、支配、对世。这三点内在贯通,又分别构成了物权性的决定要件。但由于罗马法诉讼格式已被抛弃,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三者的联系需要新的逻辑支撑,为此,可通过“当事人的知晓”做出一定的诠释,并以此为据,将意思自治的近代民法推进到意思推定的现代民法。 相似文献
22.
"通知移除"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强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1):62-67
通知移除制度,兼顾了网络服务商和版权人的利益,使双方得以合作共同防止网络侵权。和帮助侵权中的"知道"要件不同,版权人的通知,并不必然导致网络服务商责任的承担。我国关于网络服务商责任的立法相对分散,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3.
卢盈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32(5):52-62
文章的写作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阐述狭义的良知--即是非之心--的不同意涵,以及它所支撑的道德框架。文章澄清了两种类型的良知:(1)作为道德判断之能力的良知;(2)作为道德知识和标准的天理良知。此外,文章也通过现象学的描述分析良知的不同特征,良知其它的特征将在另文讨论;如(3)作为道德动力的良知;(4)作为实践能力的良知。良知的这些面相为道德情感所贯穿。第二,在对良知特征的阐释中,文章对治儒家话语中关于良知天理所出现的两种理论问题。第一种理论将王阳明的良知观念看作对特定事件的固化认知,以及即时的反应。这种解读不能真正地认可良知扩展、反思、道德培养和制度革新之可能性。第二种理论将良知理解为不具有具体内容,而仅仅是抽象的本体。通过合理地理解,即从道德情感的视角来检视时,王阳明的良知学说既认可我们总是可以触及良知的具体内容,又提供了深化与培养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24.
李姗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1):19-25
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认定犯罪嫌疑人对所运输、持有的物品为毒品较为困难。为解决认定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困难,司法实践中引入了推定方法。然而,由于推定方法自身的缺陷以及毒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导致在毒品犯罪中适用犯意推定方法可能伤及无辜,因而需要对推定方法的适用进行合理的规范,合理限制其适用方法和条件,从而达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相似文献
25.
Eoin O'Dell 《The Modern law review》2002,65(3):360-376
A solicitor, when drafting a will, can owe a duty of care in tort to the intended beneficiary of a bequest under that will. The Court of Appeal has recently confirmed that where a solicitor has misdrafted the will, the intended beneficiary can sometimes rectify it, and recover the intended gift. The pattern of this rectification is restitutionary, raising the question analysed in this article of whether an intended beneficiary can have a direct personal action in restitution to reverse the unjust enrichment of an unintended recipient. It seems that, though fraught, such an action may indeed in principle lie. 相似文献
26.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知行统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姜华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2-5
道德感人皆有之,现代的人类社会不能缺少的道德规范只有通过"知--行"这一过程,才能内化为人们的心里,社会主义荣辱观更是如此.文章从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角度,阐述了知行统一的理论涵义和必然要求,探讨了履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27.
黄友锋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2):80-83
空白票据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我国《票据法》对空白票据并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空白票据的补充权、法律效力及权利救济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28.
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假买假行为使用惩罚性赔偿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立法目的、消费者的认定、欺诈、打假的社会功能等四个方面。由于《消法》立法目的不明确,无法作为立论依据;由于举证难,无法否认知假买假行为为生活消费需要、事先知假,应该认定知假买假者为消费者、销售者存在欺诈,因而可以适用惩罚性规则;从社会功能上看,知假买假客观上净化了社会环境,提高了社会福利,因而法律应该确立这种行为。 相似文献
29.
陈京春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2):160-166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抽象危险犯。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毒或有害食品的司法认定、主观上明知和客观上因果关系的证明等问题,应当进行刑法与刑事程序法、刑事证据法的一体化思考和安排。 相似文献
30.
高雅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2):42-46
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的问题在我国刑法通说上一直被简单地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来处理,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的问题,比如关于阻却违法性事由的错误到底是否属于事实错误,以及直接按照事实错误的原则来处理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这无法解决关于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行为的恶意的共犯问题。以假想防卫为例借鉴限制法律效果的责任理论,可以重新认识和解决阻却违法性事由的错误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