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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程序正义研究——使我国监狱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科学学科之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监狱法学的研究应当结束过去那种政治工具性、服务性倾向 ,转向自身现实性、客观性、规范性研究。刑罚执行作为一种主要执行刑法判决的程序运用的过程 ,应当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把我国监狱法学建设成为一门规范意义的法学学科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442.
共同正犯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作者探讨共同正犯的相关问题 ,提出共同正犯是共犯类型 ,并对国外刑法理论关于共同正犯理论的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和意思主体共同说进行了评析 ,提出了共同正犯成立的基本范围 ,分析了共同正犯的主观要件和实行行为形态 ,并就共谋共同实行行为、继承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等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了自己观点。 相似文献
443.
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英美法系侵权法与合同法中的一项制度。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执行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各国基于对判决的性质、对“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运用及一些程序性问题的不同认识 ,对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作出了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444.
从执行改革看人身执行标的拓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亓荣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11(1):104-109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均认可了人身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但要正确引导当前的执行改革,还要法律的明确规定。同时在执行改革中要避免人身执行标的范围的扩大化,这就需要严格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 相似文献
445.
强制措施的执行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本文作者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措施。 相似文献
446.
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一个创造,也是对世界法制史的一个伟大贡献。 把人民调解协议作为无名合同予以保护的同时,应吸收我国其他法律制度的好做法,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有 益经验,在保持原有的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有条件地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以 使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更加完善,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47.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杀慎杀”制度。现行死缓制度是对中国古代“少杀慎杀”思想的扬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具有了新的价值。在理论上具有概念的扩张作用,折衷作用,体现双重刑罚目的作用;在实践中,具有培育适度死刑观念,贯彻“少杀”政策,真正做到“少杀”的作用。将死缓作为死刑执行的必经程序是全面废除死刑的必要准备,符合国情的需要和刑罚理性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448.
孙艳文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2,2(4):27-30
我国公安机关既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机关,又是具有刑事侦查权的司法机关。它的职权范围非常广泛,其执法活动涉及到公众利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我国的法治建设。根据我国的宪法、国家赔偿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相似文献
449.
葛宜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4):17-19
我国刑法规定累犯构成的时间限制为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笔者认为该规定将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新罪的排斥在累犯之外是不合理的,建议将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新罪的纳入累犯的范畴. 相似文献
450.
郝如建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7(3):71-75
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重视缓刑的宣告 ,忽视缓刑执行 ,使得缓刑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借鉴国外与缓刑执行相关的立法与司法经验并联系我国的司法实践 ,在分析我国缓刑执行目的和任务的基础上 ,提出应建立独立的缓刑执行主体和辅助机构 ,明确执行人的职责 ,规范缓刑犯的权利和义务等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