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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侵权中的通知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侵权是发生在互联网这一特殊平台上的新型侵权形态,其具有侵权主体匿名性、传播快捷性、影响广泛性和不可逆转性、造成后果严重性等特征。网络侵权通常都涉及直接侵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侵权行为实施者在主观心态、损害预防能力和效果上都存在重大差异,网络侵权责任承担区别于一般侵权。通知规则作为网络侵权中的一般规则决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的界限,明确通知规则的产生、发展与责任特征以及与此相关的反通知规则及其效力,对于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违反通知规则的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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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被通缉者的合法权利,国际刑警组织有必要创设某些规则以约束红色通报。被通缉者可通过该组织秘书处、数据文件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全体大会等机构提供的审查机制实现对自身合法权利的保障。从立法及实践来看,秘书处对发布红色通报申请的评估并不全面、彻底,取而代之的是相当表面的审查;数据文件管理委员会对红色通报进行的事后审查作用有限,不可高估;执行委员会和全体大会解决红色通报争议的机制政治色彩浓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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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8(1):23-25
设立中公司是指公司登记注册完成 ,依法成立前的公司雏形。它是准民商事法律主体 ,具有有限的法律人格。建立设立中公司预示登记制度 ,可解决设立中公司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及其责任承担问题 ,保护第三人利益 ,维护正常的商事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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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良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2,(1):20-24
足协打"假"风波涉及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有关行政认知,自由心证和比例原则等几个敏感问题.其内容深刻涉猎证据法,程序法的热点理论.本文在评判国内立法和行政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国内外有关理论、立法与实践,探讨和设计出我国的相关制度,以为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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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环评审批实证与规范分析可知,行政审批公告程序的运行存在诸多弊端与不足,公告环节流于形式,常引发诸多纷争投诉,从而减损了公众参与制度所应承载的法治意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本文认为,需厘清公告之内涵、类型与价值,对公告的实质要义做学理解构与重塑,完善与实质公告精神相匹配的机制建设.在此基础上,对在公告的载体选择、时间设定、方式选取与拓展、实施反馈与责任以及立法保障与改进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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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治国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3):66-68
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本文试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关系的性质特征,借鉴国外劳动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和劳动力市场状况,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的法律性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违约责任问题、用人单位的利益保护及预告期长短进行一些粗浅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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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学界并存两种通说,即通知移除制度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免责条款,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采过错责任原则。但这两种通说在理论逻辑上是相互矛盾的。之所以出现两种矛盾的命题同时成为通说的现象,与我国在借鉴美国相关立法创设通知移除制度时,未注意到两国已有的制度环境,尤其是侵权归责原则上的截然不同密切相关。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通知移除制度应重新定性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归责条款。该重新定性对我国已有的与通知移除制度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一系列体系性影响,我国相关立法规定、司法适用以及理论论证等需据此作出一以贯之的相应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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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纯知情”对双重买卖效力之影响——物上权利之对抗力来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有的规则和学说范围内,双重买卖中后买人的单纯知情既不会引发撤销权的行使,也不会导致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的发生。但通过考察相关国家的立法和判例可见,"单纯知情"这一事实将产生类似于预告登记的效果,导致先买人的债权能够对抗在后的买受人,且不会对债权、物权二分体系带来混淆,亦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在单纯知情的双重买卖中由在先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这一规则,在实践中既具有必要性,亦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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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持票人制度的诞生和发展是商事需求发展的需要.这种优先于一般持票人权利的特权需要通过严格而明确的标准予以确定,这些严格要求包含:对价、善意以及不知情.对于这些条件的正确理解,是确定正当持票人身份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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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共行政管理杂志》2013,36(10-11):1145-1165
Abstract Through a review of some of the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results of Federal reduction in force (RIF), this article demonstrates that while the use of RIF procedures has resulted in a smaller Federal civilian workforce, it is a cumbersome and expensive process which negatively impacts the reputation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s an employer. At one time, the Federal government was a model, progressive employer. Repeated RIFs have made the government a less desirable employer. This is an important loss, not only to Federal employees, but to the entire American workplace. If government cannot attract and retain a quality workforce in a stable environment, then critical programs cannot help but be negatively impacted.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