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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李勇强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34(3):16-18
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是实践活动、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观念的统一,其中,实践活动是起点,实践思维方式是其理念内核,实践观念是实践活动和实践思维方式的中介。正是由于实践思维方式——实践观念——实践活动构成的多维、立体的“实践”范畴的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实现了对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的根本超越和从抽象的人的世界到现实的人的世界的转变,实现了以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和目的的转向为表征的哲学功能的革命性变革。 相似文献
242.
秦前红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3):53-63
税收立宪问题的研究,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亟待补强的领域,也是中国法治实践的必然要求。中国宪法必须明确规定税收法治的基本原则,并合理安排保障公民税收基本权益的制度。与此相对应要具体研究有关的宪法解释、宪法修改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243.
徐国栋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1):66-78
生殖权首先以消极的方式出现在男性身上,19世纪的妇女运动导致了女性生殖权的出现,这两方面的生殖权直到20世纪下半叶才合流,形成不分性别的生殖权概念。在这一概念下,男女在流产问题上仍面临不同的对待。生殖的性质随着特定国家的人口形势而变,在有的国家是义务,此等义务的轻重在各国又各不相同;而在有的国家是权利。尽管如此,国家仍把剥夺生殖权作为打击罪犯和进行社会防卫的手段。 相似文献
244.
试论普遍义务及其对国际刑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普遍义务”是指国家对整个国际社会所负有的义务,是近代国际法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自该概念于上世纪70年代首次出现在国际法院的判决书中以来,它一直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研究普遍义务的含义、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并就该概念对国际刑法的影响加以分析,将为全面、深刻地理解国际刑法的内涵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45.
在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保险中,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承担施救义务。被保险人应主动履行施救义务,如果保险人就如何施救给出指示,被保险人应遵照执行。被保险人履行施救义务时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人应予以补偿,但补偿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保险金额。如果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保险人对由此发生或者扩大的损失不负赔付责任。 相似文献
246.
土兵是以耕种土司占有的兵田为生、以向土司服兵役换取田地耕种权并依附于土司的农奴。可按地域、民族和职任划分为不同类型。乌江流域土兵具有数量的随意性、产生的家族性、训练的纪律性、征调的频繁性等特点。土兵具有平叛、抗倭、保境安民、援辽、"征贼"及参与仇杀等作用。 相似文献
247.
柏刚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33(1):67-69
目前,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置模式是分散式模式,这种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已暴露出例如违反自然公正原则、影响赔偿效率、由于各机关各自为政造成受理和执行的诸多困难等弊端。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设置的改革思路应是“面向对象”的模式。重构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设置模式要换分散为集中,在“大集中”与“小集中”中,选择“小集中”,因为只有“小集中”的模式才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 相似文献
248.
周铭川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12(2):31-40
过失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具有注意能力为前提,但在超越承担过失中,行为人行为时并无注意能力,却又应当受到处罚。为了解决这种处罚与责任主义之间的矛盾,德国刑法学界提出了“实行行为前置说”、“单一行为说”、“罪责前置说”与“不真正义务违反说”等学说,然而均存在种种缺陷,因此仍有必要深入思考过失犯的本质等问题。 相似文献
249.
李蝶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9(5):3-10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的阐明制度不仅能修正辩论主义所带来的弊端,也有助于防止突袭裁判,探寻事实真相,追求双方当事人的实质平等。在社会诉讼观的倡导下,法官的阐明制度成为法官与当事人对话的一种纽带。法官阐明权范围的扩大成为当今民事诉讼发展的普遍趋势。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关于法官阐明权范围的规定,我国可以效仿德国的法官实质指挥诉讼义务体系,从两个方面来界定阐明权的范围:一是建立阐明权范围的一般标准;二是明确阐明权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250.
王雪娟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53
民事救助义务是民事作为义务的一种,大陆法系国家有明确且一般性的民事救助义务立法,英美法系虽然坚持无救助义务规则,却承认了越来越多民事救助义务的例外情形。随着见死不救的案件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我国对民事救助义务的立法成为一种社会需求,但是将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还应当借助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类型以及救助行为的合理性等因素来限制民事救助义务的范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