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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规划思想的文化渊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原始规划思想是多元文化的体现 ,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二元宗教文化特色。在传统聚落原始规划思想中 ,凝聚着古代百越文化、傣族村社文化、原始宗教文化和佛教文化等内涵。研究其文化内涵 ,探索其演变规律 ,对科学规划傣族小城镇和发展傣家“乡村旅游”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2.
房屋拆迁补偿与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房屋拆迁是对公民重大财产的剥夺,不仅涉及到公民财产所有权等民事权利的保护,更涉及到公民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制度性的不足,是导致房屋拆迁实践中种种问题的渊薮。尤其是此次修宪对“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对征收、征用私有财产的补偿原则的缺失,使公民财产权利保护的原则在宪法层面上缺乏依据。在房屋拆迁方面,上述不足将公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造成至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严格规制公共利益和公平补偿应当是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原则,也应当是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核心原则。其中,拆迁补偿方式中, 原址产权调换在体现公平补偿原则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以原址产权调换为原则,来确定拆迁补偿方式或金额,并以此为房屋产权人户提供多种安置补偿方式,是当前解决拆迁纠纷的现实之举。 相似文献
123.
晚清时期社会剧烈动荡,大量外来词注入汉语词汇大家庭,这在《官场现形记》等小说中有显著体现。《官场现形记》中的外来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形式:借用日译词或日语借词,来自古代汉语的日译词或西洋译词,自创新词充当西洋译词;西洋借词,来自满族和佛教的词,等等。 相似文献
124.
从思维类型的理性化程度的高低来考察,法律事实认定的思维类型大致可以划分为原始思维、经验思维、逻辑思维三种类型。原始思维是古代民族认定事实共有的特点,该种思维注重神秘原因在事实认定中的作用;经验思维以传统中国司法实践为代表,是一种主客体不分、重经验轻逻辑的整体思维。逻辑思维奠基于概念,以认识主体与客体的主客二分为前提,在因果关系的认定方面既强调必然性,又承认盖然性。从历史逻辑发展来看,从原始思维、经验思维到逻辑思维。大致呈现出了线性逻辑的历史发展轨迹,其理性化程度不断加强。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受证据规则的制约,原始思维早已退出了历史舞台,经验思维也早已经缩小了其发挥作用的空间,而逻辑思维在法律事实认定中则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法律事实认定中的逻辑思维是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应当倡导的思维方式,也是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层面。 相似文献
125.
法理学是对法律现象的总体性研究,这种总体性也决定了法理学总是不断地向“元问题”溯归。中国法学要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守住理论”,这是由法理学的内在批判性决定的。 相似文献
126.
针对2009年3月5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无单放货规定》)第3条关于对承运人无正本提单放货责任属性的定性以及第11条和第13条关于无正本提单放货人和无正本提单提货人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采用剖析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所处的法律地位和动态物权进入流通领域的法律特征的方法,在分析和论证后指出:首先,承运人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在不改变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和不免除承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在卸货港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问题上是处于卖方托运人交货代理的法律地位,承运人虽未凭正本提单错误放货,并应对无单放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承运人无单放货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侵占或损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特征,故承运人无单放货只构成违约,而不能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物权的侵害。《无单放货规定》第3条将其规定为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缺乏事实依据。其次,当具有财产权的货物进入流通领域以后,在货物交易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该财产即货物作为交易的标的物,在合同相对人之间只表现为债权的相对财产。虽提货人未付款,在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时仍占有货物,但该行为依法只构成不当得利,而不能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物权的侵害。《无单放货规定》第11条规定由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运人与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提货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最后,在提货人与提单持有人达成付款协议以后,该行为依法应是提单持有人对交货代理人即承运人超越代理权无单放货行为的追认,由此依法应免除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违约民事责任。《无单放货规定》第13条规定仍不免除承运人民事责任,与民事代理法律制度不符,且损害了承运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27.
案外人申请再审主体资格的理论探析及司法把握——兼评《审监解释》第五条第一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案外人都无法通过自主主张诉权来实现其受到生效裁判危害之权利的救济。这极大妨碍案外人实体权利的救济,影响了诉讼功能的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五条通过扩张解释,赋予了有限的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权利。准确理解和严格把握该司法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的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的主体资格问题,是一个理论及司法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28.
天然孳息的属性和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隋彭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2):38-46
天然孳息是原物的天然派生物。原物与派生物都是有主物。天然孳息是有体物、独立之物、动产,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由所有权人取得,也可以由用益物权人和用益债权人取得。担保物权人对天然孳息只是收取占有,而非取得所有权。天然孳息的取得是原始取得。 相似文献
129.
赵国建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1):58-60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再审程序 ,但并没有对再审立案的标准和再审改判的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将“确有错误”作为再审改判的原则不严谨。要确立科学合理的再审民事案件改判原则首先要纠正“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这一不符合民事审判规律的指导思想 ,树立程序公正、实体合理的观念 ,其次要正确处理维持法院终审裁判的权威性、稳定性与纠正有错误的裁判之间的关系 ,再次要尊重和维护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30.
吕允丽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3,17(2)
由于原语形态的无意识影响,译语的语气、色彩、重点、风格对原语意义的忠实以及隐藏在这些原因后面的文化含 义,直译在翻译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但意译之功也不可低估,重要的是译者要灵活处理,准确把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