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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论刑法中危害行为的有意性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危害行为的概念应舍弃意思要素,是近年来部分学者提出的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本文对该观点所依据的几点理由进行了分析,认为有意性仍然是刑法中危害行为的必然要素,并将刑法中危害行为的有意性与作为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的故意与过失区别开来,认为危害行为的有意性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本身所持有的心理态度,而作为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的故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二者在内容、性质、功能以及法律后果等四方面存有显著的区别。此外,本文还对二者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分类。 相似文献
72.
胡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3):71-75
在现代各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中,犯罪未遂的情形应予处罚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原则。但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却存在诸多争论。客观主义强调行为产生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主观主义则基于社会防卫而强调行为人的性格危险性。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与犯罪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国家的法理念与价值选择、社会正义的评判等因素紧密相关。它应当包括实质的处罚根据与形式的处罚根据,二者的紧密结合较好地说明了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其中,前者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恶性与行为的客观危害性的统一,即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73.
曹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26-27
作者通过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功能的剖析 ,在借鉴国内外各国的司法实践以及分析我国的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指出法释 (2 0 0 2 ) 1 7号明显与当今通行的各国司法实践相背离 ,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74.
余云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6(1):126-131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个人拥有机动车辆的比例迅速攀升 ,随之而来的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行为也层出不穷 ,原有的 1997年刑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内容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为此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文将就该解释出台后所引发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75.
论刑法中的对合行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士心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6):29-35
对合行为是指必须基于两方主体之间的对应行为才能实施或完成的危害行为,缺少一方,另一方的行为就无法实施或不能完成。我国刑法中的对合行为有对象转移型、原因结果型、双方互动型和协力加功型四种类型。刑法对对合行为的处罚模式有三种:以同一罪名处罚双方;以不同的罪名处罚双方;只处罚一方而不处罚另一方。对合行为与刑法总则共同犯罪的规定关系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76.
77.
法治化进程中的灰色行为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之外,还存在着一种灰色行为。一个行为合法与否,可以由国家制定或民间形成的规则来评判,调整灰色行为的则是与制定法与习惯法相对应的潜规则。灰色行为不同于中性行为和官方行为,是法治化进程中亟待克服的一种行为现象。 相似文献
78.
79.
80.
侵权行为法到社会保障法的结构调整——以受雇人人身伤害之权利救济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工业社会中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类似人身伤害的特征的分析为切入点,探讨受雇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与补偿问题,并通过受雇人人身伤害赔偿、补偿规则的历史演变,分析受雇人人身伤害权利救济方式的转变,即由侵权行为法向社会保障法的过渡及二者在受害人权利救济方式中结构的调整: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法在权利救济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下降和社会保障法所占比重的上升是历史的必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