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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犯罪心理测试作为科技发展的一项成果,在许多国家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运用,也显示了其作用.我国自引进这项技术以来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在理论上仍存在着较大争议.我国目前并无对犯罪心理测试的明确法律规范,也就使得其实施虽然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的,但同时又缺乏相应的程序规范.这是与程序法治所格格不入的,必须从诉讼法的角度对其应用程序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2.
司法理念是基于对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及运作历经长期认识而形成于人的头脑中的价值判断。理念的更新对于司法改革和改革后的司法都至关重要 ,科学的理念是制度变革的前奏和先导 ,而滞后的理念则可能成为良好制度运作的障碍。我国要实现民事司法的科学化、宪法化和国际化 ,必须革新传统司法理念 ,抛弃以往把程序当作工具、将人作为诉讼客体的传统做法 ,以人为立足点并根据现行环境需求来重构适应我们需要的理念家族。“以人为本 ,司法为民”是现代民事司法的核心内容 ,人性化民事司法应体现人的正义、自由、效益、安定等基本程序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13.
对刑讯逼供存在与否的证明属于程序性事项的证明,其证明同时涉及一般的证明标准和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机制问题。刑讯逼供的事实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对这种事实的证明在实践中很难完成,因此应当明确:刑事实体法追诉中的刑讯逼供证明的证明责任由新的公诉机关承担,证明标准也应于普通案件中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同时,法官不应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冒名顶替入学行为严重侵犯了被顶替者的受教育权,应当予以必要的规制与救济。但是,受行为性质认定的影响,现有的规制手段和权利救济仍面临程序规制不足、高校审查职责不明、赔偿责任缺失以及重新入学难以实现等诸多困境。基于此,有必要对招生录取行为的性质重新予以界定。通过细致的比较可以确定,招生录取的性质应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行政许可。因此,需按照行政许可的控权逻辑对冒名顶替入学问题予以规制和救济。在规制手段上,高校招生权力行使须坚持有限信息公开、重要事项参与等程序规则,同时明确高校在不同阶段的审查职责,从源头减少冒名顶替行为的发生。在权利救济上,应明晰不同侵权主体的赔偿责任,并通过对重新入学的分析,保障被顶替者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5.
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里,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分为: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纯粹的程序正义;并认为:纯粹的程序正义决定了结果的实体正义.在学术界,罗尔斯的程序正义理论产生了涟漪:赞同观点和反对主张同时存在.作为自身学术思想的发展,在1993年出版的<政治自由主义>里,罗尔斯修订了其在<正义论>里的观点,认为:程序正义的正义性,部分依赖结果的实体正义性.学术思想的修正,并不代表罗尔斯对程序正义理论的放弃,而是加强了程序正义理论的现实实践基石.  相似文献   
16.
缺席判决制度自古罗马时即已有之,从缺席判决主义模式到一方辩论主义模式的变迁反映了缺席判决制度从纯粹作为的一种终结程序的手段和一种惩罚措施转向更加重视程序的正当性即程序公正问题,但就缺席判决制度本身而言,它是为了诉讼的效益而设。  相似文献   
17.
家事事件程序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茹 《河北法学》2006,24(6):70-72
台湾学者邱联恭教授提出了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理论,家事事件程序交错适用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是必要的和可能的,通常有三种情形.家事诉讼与非讼的集中交错以裁量权和对审权为中心.家事审判职权主义的特征使它与非讼程序有着某些相统点,因此家事诉讼事件可以一定程度的非讼化.  相似文献   
18.
19.
20.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民事庭审方式改革中引入了举证责任原则,庭审的对抗性由此得以增强,证据的重要地位也逐渐凸现,这就要求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但我国关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的法律规定是严重缺失的,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效用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应通过加快程序保障措施的法律化,构建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扩大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设立书证、视听资料、物证提出命令制度及庭外证人证言收集制度等措施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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